第八十三章 艱難的“吃瓜”群眾(求首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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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們知道,那位婦人犯了什麼罪嗎?”這緊隨而來的一句話則是徹底的讓彈幕鋪天蓋地起來。

這男的有罪似乎已經是相當明朗的一件事情了,可是這婦人犯罪?

不至於吧!

“張三老師,快說啊!”

“這女的也犯罪了?”

“不懂就問,為什麼這女的也犯罪啊?”

“這個總不會也是‘破壞軍婚罪’吧?”

“靜候大佬的解答!”

“大家別說了,快聽張三老師下面說的什麼吧!”

...

因為是已經提前錄製好的影片,所以朱銓在說完這句話後,知道網友們會有很大的反應,就直接給足的反應時間,就像之前在說男子犯下的罪過一樣,都是停頓了兩三秒鐘才繼續往下說。

朱銓厲聲道:

“這位婦人犯了兩種罪,第一項罪名是婚內出軌罪!

根據華國《婚姻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婚內出軌違法的具體有三種情況分析。

其一,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的,可構成重婚罪。

其二,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與第三人發生***等偶然事件,屬於道德約束範圍,並不違法。

其三,因一方的出軌行為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無過錯方可以向有過錯方索要離婚損害賠償。

但由於《刑法》中也規定了‘軍婚’的特殊條例,所以,長期發生不正當關系在此種情況下為違法行為。

所以,婦人除了犯罪以外,若是離婚,那也不會獲得任何財產。”

眾網友倒吸一口涼氣。

朱銓嘴依舊沒停,繼續嘚吧嘚,道:“這第二項罪名是非法處置婚內財產罪!

因為在婚姻期間,婦人曾為其情人李四多次購買奢侈品以及大宗商品,並以投資的名義轉移夫妻的共同財產。

所以,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以及《婚姻法》第三百二十八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也就是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一方不得擅自處理。

所以,婦人必須追回所有給予李四的錢財,否則其丈夫一旦將其告上法庭,那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禁。”

又是一系列硬核普法!

還沒等眾人喘過氣來,朱銓再一次將那出軌的婦人所犯下的兩項罪名給羅列了出來。

網友們已經是震驚的到不能說話!

彈幕久久沒有出現一條。

整個影片光溜溜的,只有“張三”一人。

大概是已經料想到會出現這樣的一個畫面,“張三”沒有停頓,直接問道:

“各位網友們,透過我剛剛的描述,你們應該知道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我的那位朋友李四想要完全脫罪是不可能的。那你們覺得,在這些罪名之下,我的那位朋友李四需要被判多少年的刑嗎?”

此話一出,觀看影片的網友瞬間又炸開了鍋,唯獨一人直接陷入了沉默。

正在床上躺著的那位提問題的男子,他握著手機的雙手已經開始顫抖起來。

男子已經害怕起來。

他發現,朱銓所說的那位朋友李四,他所有的行為與自己是完全一致的,簡直就是一模一樣啊!

所以,會被判幾年?

想要完全脫罪,是不可能的了!

現在主動自首或者是承認錯誤,將錢財全部歸還給婦人,了斷此情緣,祈求寬大處理,這才是能夠使自己少坐幾年牢的關鍵!

那難道自己是要坐那麼多年的牢?

自己就只是勾搭了個有夫之婦,只不過她剛好是軍人的妻子,只不過她剛好是有錢人,只不過她剛好是寂寞了,只不過...怎麼就怎麼的“十惡不赦”,犯了這麼多條罪名呢?

男子沒搞懂,也搞不懂這些,但是就這個普法專家張三說的話而言,好像確實是這麼回事兒。

男子的嘴唇止不住的哆嗦著,看向旁邊那位婦人的身子也不覺得那麼的興致勃勃了,內心充滿了恐慌!

“幾年?”

男子顫顫巍巍的傳送了一條彈幕去。

朱銓也不賣關子,直接開口道:“我的那位朋友李四是犯了三種罪,罪名並不重複,罪行也是疊加的,也就是說,他被判的刑是三種加一起的,而不是選擇這三種中最重的那個進行實施。”

“我們一項一項的來看,第一項是破壞JH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項是物權詐騙罪,根據所得到的財務進行劃分,我那位朋友李四是兩年,因為其餘的財產如數歸還了;第三項是...”

朱銓並沒有將最後的判決結果給透露出來,因為這個判罰是有彈性的,在一定的規則內,全部是由法官來做主判定。

而法官量刑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看犯人是否真心認罪,若是真心悔過,那就按照權衡後的最低標準進行判刑,而若是認罪的態度不好或者還蔑視法庭的話,那一切都是按照最高量刑進行審判。

所以這裡面門道很深,朱銓身為一個普法專家,又不是法官,自然是儘量不觸碰最後一步的量刑,除非是板上釘釘的“死刑”才會說。

朱銓所扮演的“普法專家張三”最後再次發出警示,道:“多少年,你們自己來判定。我只想告訴你們,我的那位朋友李四已經進去好些年了,到現在還沒有出來。”

“那位兄弟,聽張三我一句勸吧!趁著你現在還沒有被她的老公發現,趁著你現在還沒有陷的很深,趁著你現在已經是有了離開的心,趁著你現在還沒有我那朋友李四那麼的嚴重...我勸你還是去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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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fuck?!

那位提問的男子身上已經直冒冷汗了,一把將手機扔在了地上,不願意再多看那個影片一眼。

什麼玩意啊!

我自首?!

我自什麼首?!

但是...我怎麼感覺那個李四就是我,而我就是李四呢?!

男子再次看了熟睡的婦人一眼,再回想一下她那孔武有力卻無時間相伴的老公,身子再一次打了冷顫。

算了,算了,我還是早點離開她為妙!

男子打定主意,身上的恐懼感才慢慢消失。

而在微博上,眾網友是齊聲“握草”的!

這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啊!

本來還是一個情感諮詢,怎麼說著說著就變味了呢?

眾網友們感覺到自己一開始是吃了個“情感諮詢”的瓜,可沒想到又變成“打架揭露”的瓜,然後再變成現在“勸人自首”的瓜。

作為一個“吃瓜”群眾,面對這種混合著多種口味的瓜,實在是太難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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