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君妹在歧路,鷹香共比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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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梁進過客森林的時候,猴跑跑和追魂交手正在,而薛慕瀾已經在另一個方向上追遠了。

追魂和猴跑跑是搏命,一追一逃的時候根本不會隱藏痕跡,動靜是相當的大。

汴梁一進森林就聽到了,他以為是薛慕瀾搞出的動靜,立刻追上前去。

結果繞了一大圈,又回到捕鷹村前。

“不是吧。”當他發現追魂的時候,看著地上長長的血跡發呆,這就打死了?下手這麼狠?

他一直以為薛慕瀾是在裝腔作勢,畢竟追魂對她是衷心耿耿,即便是做了什麼錯事,也不至於非殺不可。

至少在汴梁的記憶裡,這種事情罪不至死。

薛慕瀾呢?追魂既然已經死了,再感慨也沒有用了,還是找到二弟,給她講講道理,免得她以後又胡亂殺人。

他這四處一找,立刻看到了猴跑跑,以及猴跑跑身上的箭。

“是那個跟蹤者!”汴梁立刻就想起來了,在漢中城的客棧門口,被城兵帶走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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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追魂,是死在他手裡?他趕緊去檢查追魂的傷,發現追魂還有呼吸。

麻煩啊!汴梁想。

若是追魂死了,葬了也就算了,但他沒死,那必須得救,他又傷的那麼重,非送去藥神那裡不可。

可是二弟現在下落不明,森林中又充滿了未知的危險,自己可沒有時間一來一回。

真是麻煩啊!汴梁感嘆著,發現有村民從遠處走過來。

森林中的打鬥聲太大,特別是最後猴跑跑摔下的動靜,終於引起了村民的注意,他們循著聲音找了過來。

又是麻煩,汴梁想到追魂殺過人,這事可不好解決。

就在這萬分頭疼的時候,他突然想到了一個注意,傷追魂的可以不是薛慕瀾,那麼殺人的為什麼一定要是追魂呢?

他跑過去,將猴跑跑的刀塞到追魂手中,又將猴跑跑身上的箭拔出,連帶追魂的弓都放在猴跑跑的身旁。

如此一來,猴跑跑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村民們只見到箭殺人,可沒見到是誰放箭殺人,猴跑跑身旁有箭,那麼他自然是殺人犯。

嘿嘿,汴梁賊笑著,事情果然如同他想象的那樣,猴跑跑被村民們帶走送官,追魂則成了英雄,村民們請來了當地的郎中給他止血。

“傷的太重。”郎中說,“得立刻送去藥神村。”

藥神村,就是讓花神去治療。

汴梁準備掏些銀票,讓村民們幫忙送追魂去藥神村,結果村民們這次死活不肯收。

英雄,是為了他們受的傷,村民們都堅持要免費送英雄過去治療。

望著被村民們簇擁的昏迷中的追魂,汴梁不由得感慨萬千。

他不是感慨村民的愚蠢,而是感慨他們的熱情和樸素,以及最直接的是非觀。

懲罰壞人,擁護英雄,這種事情,在鄉村裡最常見,不會被利益左右,而在新野城,潼關城,漢中城那些大城市中,是非還得看人。

送走了追魂,汴梁不再停留,快步進入森林。

這個森林是獵鷹場三大森林中最小的,但是樹木已然很高,平均都在二十米上下

,最高的怕有五六十米。

這麼高的樹,在汴梁前世的記憶裡並不多見。

樹高,枝葉也就茂密,在這樣的森林中行走,幾乎看不到天空,而看不到天空,就是難辨別方向。

汴梁擁有前世的記憶,辨認方向對他來說不難,難的是在這種壞境下找人,那真的比在風沙漫天的無人區還難。

麻煩大了!今天,到現在為止,汴梁已經遇到了好幾次麻煩,但是沒有那一次,能和現在這次比,他把人給走丟了。

一想到這個,汴梁的頭就大了,他想集中注意力,好好想想該怎麼辦,可是他集中不起來,因為他覺得好吵。

鳥叫聲,蟲叫聲,以及那些不知名的果實掉到地上的聲音,都讓他靜不下來。

就連他走路的聲音,因為遍地都是枯枝敗葉,走起來沙沙直響,也讓他難受。

這些聲音平常聽起來並沒什麼問題,甚至有些時候他還特別喜歡聽這些大自然的聲音,但是在人心裡煩的時候,就顯得特別的煩,汴梁此刻,心裡是真煩。

在他來到這個世間之後,薛慕瀾是他最親的人,沒有之一。

這位二弟,在跑路的時候會揹著自己,在危險的時候會擋在自己身前,他有理由相信,如果面臨兩個人只有一個人能活下去的事情,那麼二弟一定會把生的機會留給自己,而他則未必。

所以,這個兄弟,他一定要找到!

可是,這件事很難,比愚公移山還難,如果汴梁的面前只是一座山的話,他會毫不猶豫的將山一拳拳打穿,他有的是力氣,他也願意花費力氣。

但是,力氣不是萬能的,至少找人不能光靠力氣,還得需要運氣。

汴梁苦笑著,運氣,這是誰都不能掌控的,運氣好的話,二弟說不定就從天而降,落到他的面前。

汴梁的運氣向來都是極好的,在他想完的瞬間,就有東西從天而降,不過不是人,而是屎,鳥屎。

鳥是出了名的直腸子,吃進去,立馬消化後拉出。

在汴梁的頭頂上,有只不知名的鷹正在樹上吃著獵物,順便排洩了一下。

摸著頭上溼漉漉又臭燻燻的東西,汴梁火了,他從來沒那麼窩火過。

他轉過身,也不擦手,一拳就把樹打斷了。

樹斷的時候,鷹慌張起飛,可是,汴梁沒打算饒過這個畜生。

他不殺人,但不代表他不殺生,這一路他殺的青蛙堆起來,能堆滿這個森林。

他殺蛙用的是劍,殺鷹用的卻是樹,那顆樹在他的懷抱下,像出鞘的利劍一般,直刺蒼鷹!這一刺,用的也是刺蛙術,只不過刺在了鷹身上。

鷹沒能躲過,這一刺的力極大,直接將它的五臟六腑震碎,它也就跌了下來,臨死前連慘叫都來不及叫出,“啪”的一聲掉到了地上。

汴梁將樹一丟,抓起了這只畜生。

嘿,哥肚子剛好餓了,燒起來。

這事,以往都是二弟做的,他希望這烤鷹的香味,能把二弟這只饞貓給引過來。

這樣想著,他從背後的行李裡掏出打火石,生起火來。

鷹烤起來是真的香,也的確有人聞

著香味而來,而且來的是兩個人,一個高大,一個帥氣。

“兄弟,你運氣真好!”帥氣的那個人咽著口水說,他不認為有人會把鷹打死了烤,一隻活鷹值多少錢?夠吃好幾年,誰會把夠吃幾年的東西打死吃一頓呢?

所以,他以為汴梁是揀到了死鷹,森林裡活鷹多了,難免也會有死了掉下來的,只不過這運氣,那可得相當的好,至少他們這兩位專業揀屍的這麼多年都沒遇到過。

獵鷹場,除了獵鷹人之外,還有揀屍體的。

他們揀的不是鷹的屍體,而是人的屍體。

每年獵鷹場死那麼多人,他們不是好心的把屍體撿回去安葬,他們揀的是屍體身上值錢的東西,這種人,被獵鷹人稱之為“禿鷲”,諷刺他們吃腐肉。

這兩個人,就是禿鷲中比較有名的兩位,高大的那位叫唐高,帥氣的那位叫唐帥,兩人是表兄弟。

唐帥喜歡玩弄一些暗器之類的東西,擅長暗箭傷人,唐高呢,則是一身橫練的功夫,刀槍不入,又被唐帥稱之為鋼板,這兩人一起配合揀屍,那是相當的厲害。

獵鷹場死人的頭上,可都是兇悍的獵鷹,爪子和喙都非常鋒利,尋常的揀屍人都是用長繩綁個爪子,甩出去抓到屍體,拉進森林裡再揀屍。

獵鷹再兇悍,到了森林裡,它們也飛不起來,那會被林中茂密的樹枝把翅膀折斷。

不過這樣的撿屍人通常只能揀一些近處的屍體。

而這哥兩不同,唐高給唐帥打掩護,唐高不怕鷹的攻擊,唐帥就能走的遠一點,而且他的飛鏢比爪子要輕,能飛的更遠,所以他們兩個往往能夠避開同行競爭最激烈的近處的屍體,而直接去揀別人夠不到的。

只是,獵鷹場是從九月份才開始熱鬧,此刻人氣不多,當然也沒什麼屍體可揀,所以兩人在獵鷹營地裡休息,聞到了烤鷹的香味,立刻追了過來。

“給。”汴梁不是小氣之人,他一個人也吃不了那麼多鷹,留著也沒用,萬一二弟找過來的話,再打一隻就是了。

抓活鷹,或許他不擅長,但是抓死鷹,那還不是舉手之勞。

唐帥來的時候,真的純屬是過來看看的,沒想到有人會那麼熱情的分給他吃,他這一生,肉吃了不少,鷹肉還是頭回吃到。

“謝謝,謝謝!”唐帥滿臉歡喜的接過,分了一半給唐高,他說,“兄弟真是爽快之人,不知道你對撿屍有沒有興趣。”

唐帥因為有本事,向來都是兩兄弟合夥,從不招攬別人,不像其他的禿鷲們,團隊搞得很大,此時,他覺得汴梁爽快,就想帶他發財。

“沒興趣。”汴梁啃著自己烤的鷹,心裡想著二弟。

他這就是烤熟了,沒放任何佐料,吃起來味道淡淡的,那有薛慕瀾烤的美味。

對他來說,當務之急是找人,別的事情一概沒有興趣,更何況是揀屍,一聽這名稱,就一點不好玩。

三個人坐在火邊,吃著烤鷹,唐帥不停的講著他揀屍的光輝戰績,唐高則傻傻的點頭嗯著,汴梁聽的煩了,也講起了薛慕瀾走丟的事情。

“找人?簡單啊!”唐帥聽了後,拍著胸脯說,“這地方我熟,走,抄近路,去獵鷹場。”

走!有了嚮導,汴梁的心也就不那麼著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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