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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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嘉一休息好後,伊姆就拉著他來製作新的鋼筆。

黛兒和弗勞爾本來也要過來,看他們做的什麼,被嘉一一張卷子打發了。

有了伊姆作為法力源泉,嘉一就不需要維持爐火了,只要用觸手來融化金屬就可以,魔力告罄就冥想恢復一下,因為他的精神強橫,能夠支援好幾輪。

伊姆的實力雖然很強相對於嘉一來說,但是觸手就沒有嘉一玩的溜了。

因為是想要製作魔法鋼筆,伊姆重新設計了筆尖,將後部設計的更大更長,完全包住了鋼筆,為魔法陣留下空間。

材料上,他還是使用了金合金,只是最佳化了一下配方,使筆尖韌性和強度更好,更加堅固。裡面還加上了一些水元素粉末,增加筆尖對於魔力的兼容性,還能夠保持筆尖溼潤。

嘉一配合他將筆尖做好後,伊姆拿出一把刻刀,在筆尖刻上魔法陣,因為筆尖部分是要開出一個裂縫用來走墨,所以魔法陣是“冂”字型。

只是等到要確定魔法陣的時候除了問題,伊姆不知道該使用什麼法陣比較好。說實話,筆上面能夠使用的法陣本來就少,主要是原來使用的羽毛筆,能夠刻法陣的地方少。

據說有制筆大師能夠將羽毛上的羽片進行編織,編織出魔法陣出來,對羽毛筆進行附魔。雖然這種技藝十分高超,但是限於面積,也不可能附上什麼強力魔法。

現在伊姆就面臨這個問題,他想附上一個比較強力的魔法,但是根本不會,畢竟術業有專攻。

最後,他只好在筆尖上刻上了一個書寫流暢的魔法,和羽毛筆上的一樣,有些浪費了。

本來是想要附上一個火元素親和什麼的,方便魔法卷軸的製作。可惜面積太小了,伊姆沒有這個法陣的微縮版,急切之間也沒法立即最佳化出來。

最後,伊姆在筆尖上中間的導墨槽後端末尾部分嵌了一粒細碎的藍寶石,用來給魔法陣提供魔力,還起了一點裝飾的作用。

有了伊姆的協助,嘉一對於筆桿部分有了更多的想法。原來,為了避免墨水沾手,嘉一將前端儲墨的毛細結構做的比較短,蘸一次墨水寫的字不多,現在,他將儲墨的毛細結構加長,然後在外面加了一層套子,就和現代的鋼筆差不多了。

筆頭的套子使用堅硬的鐵木削制而成,末端做成螺旋結構,可以與筆桿上的螺紋擰緊。這些,都是伊姆使用魔法切割出來的,他的風刃使用的出神入化,能夠用風刃繡出花來。

嘉一很是好奇,究竟為什麼他的風刃使用的這麼溜,總不能每個法師的魔法都能使用的這麼熟練吧。

製作完成鋼筆以後,伊姆留了一隻給嘉一。沒有銘刻法陣,說是留給嘉一,讓他自己以後刻一個適合自己的。

“老師,能不能再給我一隻筆啊?”嘉一手裡拿著伊姆給他的鋼筆說道,“我好送一隻筆給黛兒作為生日禮物。”

伊姆數了數手裡的筆:“我這邊都已經定好送給別人,下次去省城,我就要寄出去了。禮物嘛,當然是自己做的才叫用心啊,你就拿你昨天做的送她就好了,反正都沒有刻法陣,用起來都差不多。”

伊姆這次並沒有做太多的筆尖,本來他還準備了秘銀來填充法陣的,後來發現自己竟然沒有好的法陣來銘刻,就又收回去了,大概最大的區別就是增加了筆尖精金的含量,更加耐磨一些。

這次他雖然做了8、9個筆尖,但只有一個因為做實驗的關係銘刻了書寫流暢的法陣,其他的伊姆準備送給自己的老師朋友,讓他們喜歡什麼自己去刻。

嘉一沒有辦法,只好拜託伊姆重新製作了筆桿,加上筆套,還在上面刻上繁複的花紋,用金銀來填充。讓它看起來更加的高大上一些。最後,為了保護筆尖,便於攜帶,還做了簡易的筆套。

這樣看起來,和現代的鋼筆已經很像了。

他並沒有想把伊姆給他筆送給黛兒,他想著以後學好了,在那個筆尖上刻上一幅法陣,現在,伊姆給他的和他自己做的差距不大。

他上輩子看小說的時候,總是奇怪有了什麼好裝備總是要變著法的交到主角手裡,要不是反派送裝備,要不是探險結束後配角覺得主角出力最大,把最好的給主角。

想不到他自己也是做了這樣一回人,伊姆做的筆尖到底材料要更好些。

幫嘉一做好筆桿之後,伊姆說:“嘉一,你這個筆,為他取個名字吧。”

嘉一還以為伊姆要說什麼:“就叫鋼筆吧,本來筆尖是可以用鋼材做的,但是鋼材敲起來更費勁,就選了黃金了。而且叫金筆感覺一股暴發戶的氣息,就叫鋼筆吧。”

嘉一取名無能,既然上輩子有了合適的名字,那就沿用過來就好了,總不能叫沙筆吧。

“鋼筆,倒是把筆的特性突出來了。你準備一下,將自己關於鋼筆的發明以及步驟寫一個論文,我幫你提交給學院。你這個鋼筆比羽毛筆好用,而且便於銘刻法陣,會受到法師們歡迎的。”

“謝謝老師,但是,這個該怎麼寫?”

“嗯,你等一下。”伊姆回到屋子裡,拿出一本書來,遞給嘉一。

“巫師月刊?”嘉一讀出書名,疑惑的問,“老師,我們不是法師嗎?我記得你說過,巫師是指透過供奉來獲取魔法的?”

“在我們和教會對峙的年代,教會指責所有的施法者都是巫師,進行審判。巫師月刊就是那時候創辦的,當時還是使用抄寫術魔法進行抄寫的...”

伊姆對嘉一進行解釋,原來,當時的《巫師月刊》還不是月刊,只是一份不定期發表的雜誌,就叫做《巫師》。因為不忿教會的汙衊,當時創辦者認為你不是說我們是巫師嗎,我就建立一份巫師雜誌出來。

當時的《巫師》還只是一個交流施法技巧為主的刊物,後來慢慢發展,法師們對於魔法的研究漸漸深入,不再以提高魔法威力為主要目的,而是變成了探究魔法原理,深入的解析魔法。《巫師》也漸漸變為主要釋出最新的魔法研究成果。

後來教會退守東極洲,《巫師》已經成為知名刊物了,名字就一直保留了下來。《巫師月刊》就是《巫師》雜誌後來創辦的刊物,主要是針對魔法發明,以及一些法陣改進什麼的。如果是關於魔法本質領域的發現,還是會在《巫師》上面發表,或者是一些更專業的雜誌。

伊姆說:“這上面的文章都是按照論文格式寫的,除了一些猜想,你就照著這個寫吧。所有人你就寫你自己就好。”

“老師,你也幫了我許多啊,不寫你嗎?”

“第二作者寫我就好。”

原來,論文有所有人和作者之分,所有人可以有多個,理論上寫幾十個都可以,可以不是發明人,所有的所有人平分論文收益和所有權,如果有另行約定另算。作者就是發明人,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有一個,第二作者最多兩個,第三最多三個。

作者並不代表擁有論文的所有權,因為可能是被委託發明,所有權歸於委託人。但是有一點,如果是關於魔法認知及理論的發現,而不是魔法的應用,那所有權歸屬於發現人,也就是作者,無論是否是被委託。

因為鋼筆最關鍵的部分都是嘉一製作出來的,伊姆只是做了一些輔助工作,所以他只在上面掛個第二作者,所有權全部歸屬於嘉一。

這個和上次木炭不一樣,雖然木炭過濾法是嘉一提供的,但是所有的整理歸納以及實驗並且得出結論都是伊姆完成的,所以歸屬權是伊姆的。就像是青蒿素治療痢疾一樣,中醫裡面早有用蒿治療痢疾的使用(必須要榨汁飲用,但是後人不知道,煎藥把藥性破壞了),但是青蒿素的發現是歸於屠呦呦女士的。

雖然說起來是這樣,但是嘉一連論文往哪投遞都不知道,伊姆這樣對他,還是很夠意思的。上輩子,他不知道聽說過多少關於老師掠奪學生研究成果的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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