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光影的分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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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牆坍塌處,有一條通向莊園外的路,宇文泰和高歡摸黑走到地面上,發現不遠處有馬蹄聲。

“看來我們還算及時,”高歡循著馬蹄聲望去,看到了一輛馬車和四位護送的騎士,“剛巧還能看見他們。”

更巧的是,他們身邊拴著幾匹馬。

既然要防止爾朱榮的部下追趕,為何不抽空將這幾匹馬的韁繩砍斷,讓它們各自奔走呢?

高歡和宇文泰沒有顧得上想這些,他們是軍人,服從命令是他們的職責,就算馬背上的鞍長滿倒刺,他們也要坐上去追擊三叔的馬車。

馬車跑得比馬慢,高歡和宇文泰座下的馬不病不老不殘,甚至還有些健壯,他們二人又是騎術高明,同馬車的距離已越拉越近。

為什麼看起來如此順利?

馬車周圍的騎士已經有了動作。

在後面的一胖一瘦兩名騎士放慢了座駕的速度,各自掄著一柄斬馬刀劈來。

“河北雙雄?”高歡在看清兩人面目後失聲道,趙逸的斬馬刀已斬下高歡胯下駿馬的頭顱。在失掉頭顱之後,這匹馬居然還在狂奔。

據說人和馬在劇烈運動時突然被斬首,身體仍能保持原來的行進軌跡和動作頻率,直至鮮血噴湧得差不多。

血從馬脖子中濺出,高歡拔劍沾血,向趙逸揮劍,血立刻遮擋了趙逸的視線。

趙逸掙扎著想將眼睛睜開時,高歡的劍刺來。

這一劍居然被趙逸用肉掌抓住了。

眼前所有當真不可思議,高歡不明白趙逸如何在雙眼濺血的情況下徒手擋下這一劍。

趙耳的身軀像竹竿,他唯一比竹竿好看的地方在於他穿了件花衣服。

大晚上的穿一件花衣服,就好像是故意要讓人家看,巴不得所有人都藉著月光來欣賞欣賞。

宇文泰可沒空做這樣的事情,他討厭花哨的東西,衣服只穿素色的麻布裝,推崇簡樸的墨家和實用的法家,他學的招式也都是殺敵擒人的招式,往往一招就能致人死命。

趙耳的斬馬刀並沒有砍向馬頭,而是瞄準了宇文泰的腦袋。

趙耳眼看著很瘦弱,可一刀襲來卻虎虎生風。

馬戰是長兵器的天下,劍本就不佔優勢。古時大將陣前單挑,常用矛、戟、長刀,很少有人用劍,劍不夠長,又太依賴準度,刺入的方向和位置稍有偏差,就能導致生和死兩種不同的結果,不如長兵器來得乾脆直接。

時人所用斬馬刀大多長七尺,柄長四尺,刃有三尺,並不流行,因為這樣的刀都太重。傳說三國時期關羽所用武器便是斬馬刀,上鑲蟠龍吞月的圖案,重達八十二斤,尋常人根本抬不動。

趙耳的刀沒有關羽的重,但這一記斬劈,是無論什麼劍都擋不住的。

宇文泰沒想去擋,輕輕一躍就逃過了趙耳的刃鋒。

趙耳才發現,宇文泰已經跳到了自己背後,正蹲在馬的屁股稍前處,一手搭住了自己的肩膀。

長兵器在馬戰時固然有用,可一旦貼身,就不如一把小小的匕首了。

宇文泰拿來刺穿趙耳脊柱的,正是一把小小的匕首。

趙耳墜馬時還在想:這一票活兒得錢之後,是不是該去醉仙樓喝幾壺白墮酒,找小萍聊聊天敘敘舊?

三叔給他們的任務很簡單,引開爾朱榮麾下的部分精銳,方便三叔在地下室動手。

他們本以為這是次很安全的行動。

燕趙多猛士,趙逸、趙耳兩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人們以為他們刀槍不入,可以徒手由劍鋒處劈斷精鋼制成的長劍。

只有他們自己知道,這僅僅是個謊言。

他們手上纏著金蠶絲,一種極其珍貴、由西域傳入中土的堅硬織物,稍加練習,一個有些力氣的武夫就能掌握劈斷寶劍的技巧。

可這絲線太過昂貴稀少,亦不知制作方法和組成原料,他們只夠買到纏手的數量,做不成一件護身的衣物。

趙耳的脖子和腦袋失去了支撐,雙手雙腳似乎也沒了知覺,他有一種自己逐漸退化為蠶的錯覺——沒有四肢,靠蠕動來移位,靠施捨桑葉來求生。

名貴的金蠶絲是否就是由這樣的動物生產的?

“燕趙雙雄”怎能淪落到這種地步?

趙耳想咬舌自盡,卻連合閉上下顎的力氣也找不見了。

趙逸臃腫的身軀顫抖著,親兄弟在自己面前被害,足以讓任何人失去理智,他拗斷了高歡的劍,高歡也因為座下那匹無頭的馬徹底支撐不住而落在地上,打了幾個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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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泰騎著趙耳的馬急轉而回。

“你怎麼不追他們?”高歡疑怪道。

“是詐。”宇文泰說話總是很簡短,這一次卻顯得格外慌亂。

“詐?什麼詐?”

“酋帥不在馬車上,引走我們,三叔才好動手。”

高歡一拍腦袋,翻身上馬,坐到宇文泰身後。

宇文泰剛要策馬,卻聽高歡耳語道:“你不是隴西人?”

宇文泰情急之下說的長句,暴露了他的口音。

他放下了拿在手中的韁繩,因為有柄冰涼的短刀抵在他的背上。他盯著摔在地上的趙耳,趙耳也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瞧著他,這一瞬間,他們生出了一股奇妙的默契感,彷彿此刻的宇文泰正是過去的趙耳,而此刻的趙耳就是將來的宇文泰。

“我不是。”宇文泰只能承認。

“你是六鎮的流民?”

“你說得不錯。”

“差不多武川一帶的人?”

“差不多。”

“你為何瞞報身份?”高歡的短刀頂進一寸,一陣刺痛順著宇文泰的脊背蔓延開去。

“酋帥從不信任六鎮之中的人,我只有謊稱隴西人才能得到酋帥的重用。”宇文泰神色不改。

“既然是流民,為何一身的好本事?”高歡並不想輕易結束對宇文泰的拷問。

“這本領很好嗎?我小時候打架殺人常用的手段罷了。”

沒有任何花活,找到弱點,靠近弱點,擊中弱點,世上千百種戰法謀略,逃不出這三步棋,所以高歡才如此吃驚。

“你的臨陣應變,遠在我之上,”高歡從不輕易夸人,現在他將嘉獎送給了宇文泰,“更令人讚歎的是,你才只有二十歲出頭。”

高歡已經三十三歲,他在二十歲時,還只是個破落子弟,打架在同齡人中不能算最厲害,前途也極其渺茫,直到他遇到了自己現在的正妻——貴族女子婁昭君。

婁昭君把寶壓在了高歡身上,助他廣結名士,才有了今天的地位。

宇文泰又恢復了沉默,好像只有在沉默中,他才能找到一絲為人的樂趣。

同樣在沉默中感覺到舒適的,還有秦五。

他能把任何荒誕無稽的事情做得像請神拜佛一般隆重,也能將所有莊嚴肅穆的場合搞得如雜耍般滑稽可笑。

什麼是有意義的,什麼是無意義的?

東晉王羲之說:死生亦大矣。意思就是生死不是兒戲,而是很重大的問題,不可等閒視之,可秦五連死生都全不掛懷,還有什麼對他是要緊的呢?

還是有的。

秦五追求官能的舒適,就像茹毛飲血不經教化的動物一樣,他貼在石壁上,只是因為靠著冰涼的石壁讓他覺得很爽快。

大鵬鳥翱翔於九萬裡的高空,大鯤在遼闊的北冥中生活,皆是由於自身形體龐大,在小地方活不痛快,這是一種本能。

秦五的生命就維繫在本能中。

此刻,他的本能告訴他,四面除了石壁,全是敵人。火把點起,秦五帶著厭惡朝光亮處看去,驚訝地發現點燃的火把正變得越來越多。

既然有火把,剛才為什麼不點燃?

不過,他很快又恢復了無所謂的態度,隨手刺死了兩名想點火把的人。

昏暗的石室一半成了光,一半成了影,光影的中間還有一輛四輪車。

爾朱榮向角落處看去,果然找見了瑟瑟發抖的假爾朱榮。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表示對這個膽小如鼠的替身的不滿,也感嘆自己中了三叔的調虎離山之計。

更不利的是,自己讓高歡和宇文泰推至的地方,離三叔僅僅三丈距離。

他已瞧見三叔得意的笑容。

“想不到,真想不到。”爾朱榮也笑了笑,他笑得很僵硬。他很久沒有笑過了。

“你想不到?”三叔緩緩朝爾朱榮走去。

“行軍打仗和刺殺偷襲果然是兩種不同的行當。”爾朱榮自嘲般嘆了口氣,剛剛的掃視確認了他在石室中的部下只剩下大鬍子、瘦高個兒、黑袍刀客和公孫無忌四人。

“對我來說,這兩個行當的目的是一樣的。”

“賺錢?”

“商人嘛,自然是賺錢。”三叔走近,將右手搭在爾朱榮的左肩處。

一股很強的力量襲來,爾朱榮疼得想叫喊,可他忍住了。

在愛馬“逐風”死在雪地的那一晚,他便發誓不再因痛苦而嚎啕。

端詳欣賞爾朱榮扭曲面孔的三叔訕笑道:“是不是有些後悔?”

“有一點。”

“後悔不和我做買賣?”

爾朱榮發出了乾澀的“哈哈”聲,一連笑了好一陣兒,可在場眾人看來,卻比哭泣還要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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