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4、第 16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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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之前那點兒地是帶不走的, 這年代就是這樣,你離得遠了,除非有權有勢能夠讓人看著下頭的地不被人糊弄, 否則, 這點兒地, 誰近是誰的, 簡直是強佔有理。

李秋蘭是不能賣地的, 地是什麼?地是根。她要是想賣, 當下那位老古板的七叔就知道她是打算走了不回來,頭一個要懷疑她有外心, 懷疑她會壞了陳家的孩子(陳明康), 到時候怕是走不了。

所以, 只能租,一事不煩二主,順便找七叔多領幾年的地租錢, 免得在外頭一時半會兒找不到資金來源。

七叔既肯放她走, 也不在這個上頭壓她, 錢給了,還叮囑:“外頭可不是那麼好的, 若是有什麼,趕緊回來, 莫要壞了明康。”

他對陳明康, 早年是補償, 後來就是看重了, 又是陳家子弟,血脈裡流淌的都是親緣。

“您放心好了,我兒子, 我還能不在乎”

李秋蘭說話似有一股潑辣勁兒,收錢的動作倒是快,也不用契書之類的,有也看不懂,原主可是不識字的。

七叔很是盡心地問了他們怎麼走,之後又幫著給安排了人家帶路做伴兒,至於城裡頭的關係,還給了個地址和名字,說是早年的友人,可以去問一聲。

這些老輩人的交友,不敢說極廣,但極有,呃,魄力。

夤夜拜訪,就敢去說過一次話的人家咣咣咣敲門,不怕被打出去,換成現代一幫夜貓子,要不是關係好,也不敢在凌晨三四點打電話叫人起床說話,只為自己的興致。

李秋蘭接了地址和名字,心中想著,大約也不是什麼深厚交情,不然七叔一家早可以憑著這個上門求個幫助什麼的,但估計也認識,又不是自己去求,不怕掉面兒,也能給得大方。

不管怎麼說,這份心是值得感激的。

道了謝之後就走,很是乾脆,陳明康有些念念不捨,陳娟也是,她對這裡的感情深厚,別的不說,光是看著家中的鍋碗瓢盆都不拿,心裡頭就不踏實,這是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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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緊了自己的小包袱,沒敢吭聲,陳娟在包袱裡帶了一套碗碟和一個小鍋,特意用薄被裹了,外頭看不出形跡來,這是違了李秋蘭的意思的,她還怕李秋蘭發現,睨了一眼。

李秋蘭沒在意,自己也拎著個包袱,裡面裝著些衣物罷了,對這世上的所有,她都沒什麼留戀,走得乾脆又從容。

是的,走,他們這一路是要走著去的,兩天的路程,跟著某位要去城裡頭幹活的老漢一同,那老漢是隔壁村的,姓餘,兒子就在城裡頭當個小夥計,也娶了妻生了子,就是城裡頭生活不容易,老漢和老妻不敢去那旮旯裡打攪,乾脆守著地在村裡,只每月來往一兩次,給城裡頭送些田產雞蛋之類的,略作接濟。

東西不多,也是個心意,農家別的不說,只要勤快點兒,養雞還是很容易的。

陳家那些雞,便被李秋蘭一股腦給賣了,正下蛋的母雞沒有賣不出去的,剩下的雞蛋,全都煮了,並餘糧做的麵餅,當做路上吃食。

“這城裡頭,可不好住啊!”

餘老漢腿腳利落,就是有些駝背,揹著一個菜筐子,裡頭放的都是些才摘下來的菜。水靈靈的,這些菜也不值個多少錢,他卻要一趟趟往城裡送,只怕在城裡的兒子節儉,吃不上個新鮮菜葉。

這一筐子菜,自己吃不了還能賣些,放不久也不怕,過一陣兒,他還能送新鮮的過去。

一來一去,都是走路,並不費錢,只要不怕麻煩,時常去都是可以的。

城中不少賣菜的,不就是附近村子裡頭的?就是他們這邊兒比較遠,來去一回腳程快的也要走個兩天半,若是摸黑走,倒是能夠快些,路上也沒什麼難走的,就怕婦人孩子膽子小,不敢走夜路。

餘老漢是不怕的,連夜走,還能趕在菜蔫了之前送進去,別的不說,他這菜筐子底下是有一層土的,保持著根鬚子還沾著土腥氣,不至於早早幹了。

“不好住也得住,人不是要往高處走嗎?我們康兒,以後定然是要當城裡人的。”

李秋蘭宛若兒子的無腦吹,說得陳明康都不好意思了,小臉上有些紅撲撲的,眼中很是晶亮,對未來,他也是有著期待的。

陳娟走得步履沉重,她背的東西重,開頭不覺得,走了一半路程,就已經氣喘了,陳明康也揹著一個包袱,裡頭裝的有書,不比她輕,她也不願讓弟弟幫忙。

三人中,竟是只有李秋蘭最輕鬆,這也是陳明康和陳娟沒在意,若是原主還在,這種時候,陳明康絕對是能兩手空空走步帶風的那個,原主必要把他的包袱都自己背了的,絕不會像現在這樣。

餘老漢看陳娟走得辛苦,漸漸放慢了步子,就是眉間總帶著些愁苦,像是擔心她們耽誤時間一樣。

又走了三分之一的路,他到底伸手幫了陳娟一把,接了那包袱,倒是沒對重量多說什麼,只催促,“走快點兒,若是不趕著,天黑都沒處落腳。”

晚上他們是在附近村子睡下的,不是借宿,那是要花錢的,找了沒人的空屋,湊合著對付了一夜。

幸而陳娟帶了被子,不然他們還真沒辦法睡。

李秋蘭有些懊惱,她還真把這茬給忘了,物資緊缺的時候,花錢都不見得能買到東西,而陳娟帶的小鍋和碗碟,也沒白帶,到底讓他們吃了一口熱乎東西,餘老漢貢獻出一點兒蔬菜來,讓他們對付著喝了個菜湯。

陳娟很有過日子的樣子,家裡頭的油不好帶,乾脆都用在餅子上,把那鹽好生包了帶上,如此,湯裡也不至於沒滋味兒。

這些準備談不上多麼精妙,卻都是李秋蘭不在意的,就讓她側目了,怎麼說呢?得過且過的心一上來,反而不知道普通人是怎麼過日子了,果然,她對這樣的時代還是有些不喜的。

李秋蘭早就知道自己這個毛病,對不喜歡的就消極對待,好像“跳過”一樣,反正這段經歷於她就是個過場,多少年只當一霎,便是現在就走,也不會覺得可惜。

之所以不那麼做,一方面還是因為懷有些期待,宛若很多非酋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死心一樣,另一方面,就是也沒什麼特別感興趣的,不知道下一個會不會喜歡,那麼,想到最糟糕的可能,這一個也就還湊合了,可以堅持。

不堅持走過劇情那一段兒,好像自己輸了似的,莫名的勝負欲。

在這種矛盾心理之下,做人做事都失去了水準,看著就像是沒帶腦子似的,反而還不如陳娟這個小姑娘做得好了。

陳娟東西拿出來沒被李秋蘭訓斥,就很高興了,誇不誇的,她可不敢想。

對上陳娟這種滿足的笑容,李秋蘭就覺得心裡頭堵得慌,本來是便宜媽,自己不想當也當了,但相處起來,總還是有些感情的,不敢說把他們推到高位,踩在別人頭上,可也不想讓他們這樣好的孩子被別人踩了。

這又很矛盾了。

“娘,等到了城裡,我也能找活兒幹的。”

陳娟只怕李秋蘭不說話是在擔心進城之後的生活,主動攬活兒道:“我可以去做傭人,聽說能賺不少。”

餘老漢一路都在說城裡如何如何的話,他愛說,兩個孩子愛聽,陳娟也不是白聽的,聽了就有想法,不是真正的榆木腦瓜,思想也挺靈活,但後面一句就拐回來了,“等我賺了錢,就讓弟弟去好私塾。”

如此自覺的扶弟魔,李秋蘭深深看了陳娟一眼,小姑娘眼中都是快活和期待,顯然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這要是自己的孩子,真是能讓人憋氣死,不,現在就已經很憋氣了。

深呼吸一口氣,李秋蘭嘴上沒應:“進城再說。”

餘老漢在一旁聽得羨慕,來勁兒了似的說:“大妹子,你可是有個好女兒啊,多懂事兒,我要是有個女兒啊,我也送去當大戶人家的傭人,那可比當夥計賺錢多了。”

陳娟笑得開心又羞澀,顯然得到這樣的誇獎,她很高興。

陳明康微微皺眉,他可不想有個當傭人的姐姐,但… …看看這個,看看那個,他到底什麼都沒說,就是又有些不高興,賺錢對他來說,還是太遙遠的事情。

君子,清高啊!

這半天的路就很好走了,很快就看到了那老舊斑駁的城牆,來來往往的人,各樣的都有,短褂短衫的,長袍長衫的,還有穿洋裝坐車的,一晃而過,有些鮮亮得扎眼。

陳娟和陳明康都看得目不暇接,若不是被餘老漢提醒了一下,都不知道跟著走路了。

走得近了,人多了,陳娟有些怕生,拉著陳明康的手,似乎這樣就能獲得某種力量,陳明康被陳娟拉著,有些不自在,他自詡大了,再沒跟姐姐這樣拉過手,要掙脫的時候,就聽李秋蘭說:“康兒拉著你姐姐,別丟了。”

這一下,他又覺得頗有責任,應了一聲,反手握緊,也緊隨著大人的腳步,不敢多看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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