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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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味餐廳。

臨近中午,二組的隊員約在了餐廳見面,一邊吃飯,一遍匯報工作,兩不誤。

五人要了一個二樓靠窗的包間,開著空調、關上門,喝著茶水,比辦公室裡還舒服。

“大家別客氣,想吃啥點啥,今天我請客。”趙明拍著胸脯,大包大攬。

大家相處了一段時間,對趙明也有些瞭解了。

別看趙明年紀最小,家裡卻有錢,算得上是個富二i代,大家也就沒跟他客氣。

曾平點了一個幹煸肥腸。

韓彬烤羊排。

田麗清炒菜心。

李輝毛血旺。

趙明點了一菜一湯,大鍋蒸海鮮、水餐丸子。

最後,又要了六碗麵條、五碗米飯、一盤餃子。

“趙明,你這一道菜,比我們幾個的菜加起來還貴。”曾平笑道。

“大家這幾天辛苦了,吃點好的補補。”趙明自己也嘴饞了,這兩天光顧著忙了,飯都沒吃好。

“趙明,你家是幹啥的呀?這麼有錢。”李輝跟個好奇寶寶一般。

“也沒幹啥,就是拆遷分了幾套房子,我爸媽做點小生意。”趙明攤了攤手。

“哦……”

大家露出一副,原來如此的模樣。

“你家這麼有錢,還當啥警察,跟著你爸媽做生意得了。”李輝打趣道。

“這事就說來話長了,我上高中的時候……”趙明來了興致,正準備話當年,被曾平打斷了。

曾平擺了擺手:“行了,等改天沒事的時候,咱們再閒聊,今天先說案情。”

“韓彬、李輝,你們兩個不是有線索嘛。”

“我來說。”李輝有些興奮:“曾隊,我今天跟彬子跟蹤於薇,您猜怎麼著,於薇打了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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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太磨嘰。”曾平打斷對方:“韓彬說。”

“我們採集了指紋,跟電腦上的指紋做了比對,完全吻合。”韓彬一句話,概述完了。

“啪!”曾平一拍巴掌:“這不就結了嘛。”

“既然指紋吻合,那就說明於薇用過電腦,很可能看過偷拍影片,她也有作案嫌疑,要不要申請拘傳證?”田麗問道。

“要是肯定要的,但是……”曾平摸著下巴,欲言又止。

“曾隊,指紋對比上了,這不是好事嘛,還等什麼?”趙明有些不解。

“是好事,但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天,咱們當著於薇的面抓走了於和峰,於薇已經有了警覺,有了防備,很有可能將證據都處理了,即便抓到她,沒有足夠的證據,也很難定案。”曾平說出了自己的擔憂。

韓彬了一口茶水“曾隊說得對,這個案件比較特殊,沒有留下指紋和dna,能夠作為證據的就是影片、照片、信封、u盤。”

“彬子,你昨天研究了一上午照片和影片,有什麼發現?”李輝問道。

韓彬放下茶杯:“確實有一些發現,我個人覺得可以作為定案證據之一。”

“什麼發現?”田麗也看了影片和照片。

“那幾張勒索照片,的確是從影片中取材。”

“這個我也發現了,應該是影片截圖。”田麗點點頭。

“不是影片截圖,而是對著電腦屏幕,拍下的照片。”韓彬糾正道。

“這有什麼區別?不都是勒索照嗎?”趙明端著茶壺,給曾平、韓彬等人添茶水。

“如果是影片截圖,可以用電腦直接傳輸到u盤上,u盤沒有指紋、或者直接扔掉,就很難作為證據了。”韓彬用手扶了扶杯子,繼續說:

“但照片就不一樣了,你們現在用什麼照相?”

“肯定是手機呀,除了一些攝影發燒友,這年頭誰會買照相機。”李輝回答道。

“照片跟影片截圖不同,拍照的角度、光澤都是獨一無二的,照片也是獨一無二的,只要從於薇手機中找到受害人的照片,就可以作為關鍵的定罪證據。”韓彬說道。

“田麗學著點,這就叫專業。”曾平露出讚賞之色。

田麗露出一抹苦笑,之前這種技術性的活,都是韓彬幹的,只是因為照片比較特殊,才交給了田麗負責。

二組的人不多,但是分工很明確,田麗的優點不在這方面。

別看田麗是女人,很能下得了辛苦,經常分擔一些瑣碎的工作。

找領導簽字、局裡的章、列印報表、拿卷宗、開換押證、去法院拿判決書等等。

都是田麗和趙明在跑腿,李輝有時候也會分擔。

韓彬初到刑警隊,也幹過一些跑腿的事,後來因為刑偵技術過硬,被組長曾平看重,就跟這些瑣事拜拜了。

案子有難度,韓彬負責攻堅,沒了案子,韓彬就休息。

對於這種分工,韓彬也很滿意。

跟玩遊戲一個道理,總得有人打輔助,才能有良好的輸出環境。

“咚咚。”包間外響起敲門聲,眾人都不說話了。

服務員推門走了進來,開始上菜。

先上了三道菜、炒菜心、幹煸肥腸、烤羊排。

曾平夾了一塊肥腸,品嚐了一番:“就是這個味,肥腸炒的焦焦的口感最好,再配上半斤二鍋頭,那個美呀。”

“曾隊,等哪天沒案子了,咱們幾個小酌幾杯。”李輝也是個愛喝的,沒任務的時候,就喜歡喝兩杯。

曾平笑了笑,服務員出去後,又開始討論案情。

“手機上有照片,的確可以作為關鍵證據之一,但是這個證據鏈還是不充分。”曾平放下筷子,分析:“只能說明她拍過照片,無法說明她跟勒索案有關。”

李輝思索了片刻:“今天早上,於薇是打計程車出門的,如果她去過安陽公寓,很有可能也會打計程車,可以拿著她的照片,去計程車公司問問,沒準會有線索。”

“這個主意不錯,如果能證明她去過現場,證據鏈會更加充分。”曾平說道。

“曾隊,我記得於和峰家裡,好像只有一臺電腦。”韓彬話鋒一轉。

“怎麼了?”

“勒索信和照片,都是拷貝到u盤裡的,一般來說都需要電腦操作;第一封信,於薇可能是用於和峰的電腦寫的勒索信,並且將手機裡的照片,拷貝到了u盤裡。”韓彬回憶了一下:

“第二封勒索信,是於和峰被抓、電腦被收走後,才放到受害人家的;那麼第二封勒索信,很可能不是在於和峰電腦裡完成的,她會去哪完成第二封勒索信?”

“他男朋友家?”李輝猜測。

“我覺得,年輕人還是喜歡去網咖。”趙明提出了不同意見。

“我老嗎?”李輝反問道。

“別扯歪了。”曾平訓斥了一句,接著說“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她應該不想讓自己的男朋友知道,去網咖的可能性更大。”

“網咖裡有監控,如果她去網咖製作勒索信,很有可能會拍到。”趙明家裡雖然有電腦,但是有時候跟朋友約出去玩,還是會去網咖打遊戲,對網咖的情況比較瞭解。

曾平思索了片刻:“我從新調整一下任務,韓彬和李輝去計程車公司調查。”

“趙明和田麗去於薇家附近的網咖調查。”

“我下午回局裡,給鄭隊彙報一下情況,申請搜查證和拘傳證。”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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