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墳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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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天大廈的玻璃幕牆汙濁不堪,城市中無數建築被曾幾何時的黑煙燻得一片焦黑。街上橫七豎八地躺著許多車輛,有的像是燃燒爆炸過一般,堵死了路面。而在城市之中,許許多多的人,如失了群的螞蟻般漫無目的地四處遊蕩著,而時不時地能夠看到些許聚成團的人群,那些似乎是尚有理智的人的叢集。

這裡是五島市,人類一切智慧的結晶,填海造陸與浮動都市技術結合,聳立於西太平洋的巨型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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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人類文明崩潰之後的第一年,公曆,二一五六年。

二一五五年四月,一切都顯得那麼正常的一天,全世界夜晚的天空中,瀰漫起五色的極光。但是地上的人們,卻並沒有機會觀賞到這全球範圍的美景。

因為他們瘋了。

突如其來的深空電波使得全人類百分之九十的人口失去了理智,變成了遊蕩在大地上的,與其他動物沒有區別的野獸。而絕大多數電子設備,在這籠罩全球的電波下被摧毀,人類文明過往的七千年,完了。剩下的,只有無數掙扎著,艱難求生的,靠著舊文明遺產活著的人。

而對峙著的兩群拾荒者,就是這些艱難求生的人中的萬分之一。

“媽的,你們本地的還做不做人!說好了在墳頭裡大家都相安無事的!”

“是你們先來找茬的吧,我們就是給大哥的三姨太她小兒子來上個墳!你們是不是找過來想要動手?”

“哦呦?血口噴人喏!信不信老子真把你腦殼幹開,看看裡頭的瓤子是什麼色兒?!”

“來啊!來試試啊!”

雙方劍拔弩張,紛紛罵著粗口,眼看就要打起來。就在這時,一個低沉的吼聲從遠處傳來。

“都他媽給老子滾。”

聽到這吼聲,兩群人紛紛沉默了,目光移到聲音的源頭。

那是一個二十四五的青年人,滿臉胡茬,身材欣長,針織衫外面套著馬甲,而馬甲之上又是一件厚重且滿是汙痕的棉夾克。他臉上帶著一股彷彿下一秒就要唱起葬歌的喪氣,眼中似乎隨時都能射出一股滿溢著悲憤的洪流。一頭髒亂的黑髮差不多七八釐米的樣子,微卷著盤踞在他的頭上。而他的肩上,則扛著一把鐵鍬。

“文。。。文老闆。。。”

“你們但凡想死了有人埋,就麻溜滾蛋,”被稱為文老闆的青年人走到一處空地上,突然似乎察覺到了什麼,走到一處墳頭的後面,揮起一鍬,一條正在刨著土包的不知是狼是狗的東西被打得飛出一米多遠,文老闆三步並做兩步走到那東西旁邊,一鍬拍在它腦袋上,要了它的性命。

對峙中的眾人面面相覷,文老闆瞥了他們一眼“哪他媽來的狼崽子。。。今兒沒有要埋的人吧。”

文老闆這話似乎只是在溝通業務,但是聽的人卻不這麼覺得,紛紛渾身起雞皮疙瘩,彷彿今晚就要做一個文老闆往自己身上堆土的噩夢一樣。

兩邊的人都紛紛滿臉堆笑,擺起手來“沒有,沒有,老闆您繼續幹活兒。。。繼續幹活兒。。。”

說著,這兩群人默默地散了。

沒有任何一群拾荒者會去碰文老闆的這片墳頭,這是一個無人言明的規則。任何一個不想曝屍街頭,變成野狗的血食的人,都在自發地維護著這個規則。

那兩群人走了,而文老闆,則在靜靜地挖著土坑。

不知何時,他背後傳來了一個沉重的腳步聲。

文老闆緩緩轉頭,一個壯碩的男人,將麻袋丟到了文老闆的旁邊。

“老闆,埋人。”

文老闆抬頭看了眼那男人的滿臉的刀疤,嘆了口氣,正準備把那麻袋取下來,卻聽到那男人低沉的嗓音“我勸你還是不要拿下來得好。”

“麻袋還有別的用處,浪費不好,”說著,文老闆把那麻袋的口開啟,將麻袋扯了下來。

那一瞬間,他明白了壯漢的意思。

他從未見過比這還要令人作嘔的屍體。

腐爛,腐爛,腐爛,所有地方都在腐爛,變作黑色的皮膚與仍然是白色的脂肪之間,有蛆蟲在鑽進鑽出。胳膊、腦袋,還有許許多多地方都已經爛得露出了骨頭,一股腐臭登時縈繞在兩人身邊。

“我提醒過你了。。。你不聽。。。”男人從懷裡掏出兩根能量棒“喏,工錢。”

文老闆白了他一眼,接過能量棒,塞進懷裡。他目送著壯漢走遠,隨後,將那屍體上裹著的紅布,扯了下來。如果說屍體還算完整的話,文溯星至少會給他留一件上衣一件褲子,但是這爛得沒邊的屍體,它上面裹著的布,文溯星巴不得帶回去洗一洗,看看能不能找個機會用上。

那是一件暗紅色的麻布披風,還帶著個兜帽,多少有些破舊。他將這紅披風掛在肩上,正要把那具爛透了的屍體丟進土坑的時候,卻發現,那似乎根本不是一具屍體。

一個清秀的年輕姑娘,看上去十五六歲的樣子,此時,正均勻地呼吸著,似乎仍在沉睡著。

文老闆皺起眉,心想自己是不是又出現了什麼幻覺,於是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不是。。。幻覺。”

他看著那姑娘,微微皺起眉。

女孩一向是弱者,在這個世道中,更是如此。

要麼變成別人的財產,要麼自發組建團體報團取暖。這種突然落單的姑娘,是很難在這個世道下生存下去的。

“能幫一把幫一把吧。。。”文老闆嘆了口氣,將女孩兒連同鐵鍬一起扛在肩上,左手拎起一旁那斷了氣的城市狼,緩緩地走向自己的住所。

說是住所,其實就是公園裡的商店,早就被洗劫一空的貨架與冰箱被他堆在商店外面。一堆他蒐羅來的破布,被堆在空蕩蕩的倉庫角落裡,權當一處床鋪。

他把女孩丟到那堆破布之間,熟練地剝下城市狼的皮,去掉內臟後剁成數塊,丟進鍋裡煮起來,轉頭他便開始研究起那紅色破布披風。

那披風顯然不對勁,那女孩穿著披風的時候,怎麼看怎麼像一具腐屍,見慣了屍體的文老闆不可能嗅錯腐屍的氣味。然而,當他把這塊紅布扯下來的時候,那腐屍又變成了個睡著的姑娘。

他單手舉著那紅色的破布,皺起眉,不知為何感覺有些眼熟,彷彿自己在很久以前,就看到過這件東西一樣。

文老闆想了想,還是將披風,披在了身上。

如果說這件披風真的能把活人變成死屍,那他現在應該也是一副屍體的樣子。

文老闆戰戰兢兢地走到鏡子前面,鏡子裡面的光景,把他嚇了一跳。

此時此刻的他,怎麼看,都是一具渾身都在潰爛的,站起來的屍體。

他看著鏡中的樣子,越看越眼熟,越看越眼熟。就在某一個靈光一閃的瞬間,他知道了,為什麼這紅色的破布看起來如此熟悉。

他瘋了般跑到自己的揹包邊上,開啟揹包,從裡面抽出了一個牛皮表面的厚重本子。那是他母親在他十六歲那年去世時,留下的遺物。上面,是許多他母親留下的,莫名其妙的繪畫。

而這本他翻看過無數次的冊子中的一頁,有著一幅畫。這幅畫由彩色鉛筆完成,畫的正中,是一副骨骸。

準確地說,是一副不完整的骨骸。

這副骨骸之上,掛著無數尚未腐爛的血肉,而那尚未腐爛的血肉之中,則有無數蛆蟲和黴菌寄生其中。

這副骨骸披著一件骯髒的紅色兜帽披風,那顏色並不像是任何一種他曾幾何時見過的鉛筆,而是一種彷彿以過於濃稠的鮮血為顏料,調出的暗紅。而就是這樣一副看上去過於骯髒腐朽,甚至令人作嘔的骨骸腦後,則是一個巨大的光輪,如同西方的宗教繪畫或是佛教繪畫中,神、耶穌或是佛菩薩們腦後的那放著金光的光輪一般。

這樣一副令人作嘔卻又帶著些許聖潔的骸骨,背景則是無數的眼球,密密麻麻的眼球鱗次櫛比地排列著,有大有小,有清澈有渾濁,但是無一例外,都在注視著最前面的這副,立起來的骨骸。

文老闆看著這畫瞪大了眼睛,而就在這時,周圍的一切彷彿都停了下來。而在他面前,則彷彿有一個漂浮著的,半透明人影。

“你終於,找到了神殿的鑰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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