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蘭登書屋併購案3(求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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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莉迪亞的話,陸軒微微一愣,隨即便反應過來:這是認知價值出現了偏差啊。

莉迪亞畢竟是個女孩兒,對她來說,自然是陸軒對她的“感覺”最重要,相對的,那怕是家族的任務都顯得次要一些,更不說那些虛無縹緲的未來了,女生一般不會關心未來會否掌控左右國家力量的龐大勢力。

“那麼,你覺得這家新公司,叫陽光文化如何?”

新公司看似只是郝斯特家族與陸軒合作的象徵性公司,但如果用了陽光文化這個名字,至少在員工來看,就是陸軒佔了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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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迪亞不傻,很自然的就明白這點,但她卻點頭笑道:“可以,我們郝斯特家族的理念就是不張揚,隱藏在大眾的視線之外。”

現代社會又如何能夠隱藏,如果真能隱藏的話,也不會有20年前那場震驚米國的郝斯特千金綁架案了。

“對於陽光文化,我個人名下的陽光國際基金,將負責投入一定資金,所以需要佔據51%的股權,當然,基於這一點,我會在奈飛出讓的股份上做出讓步,譬如說,郝斯特家族掌握的蘭登書屋的股份,如果全部被陽光文化掌控的話,那麼奈飛也將出讓30%以上的股份。”

說到這裡,陸軒又歉然說道:“這也是我對陽光文化出資的原因,畢竟,奈飛現在的價值,是不如貴家族掌握的蘭登書屋的股份的,我們兩家的合作控股,如果僅僅按照一比一的比例來兌換的話,那顯然是郝斯特家族虧了,但是,莉迪亞你也知道,我們之所以坐在一起談論合作,是因為我們都共同看好奈飛的未來,所以它如今30%的股份,可能無法換取蘭登書屋15%的股份,但在未來,兩者極有可能達到一比一的同等水平,甚至,奈飛的市值,早晚會超越蘭登書屋的,所以基於對未來的考慮,我需要掌控陽光文化的股份。”

莉迪亞搖了搖頭,看著陸軒歉然道:“抱歉,陸,這一點是我無法做主的,而且我畢竟年輕,你說的這種價值計算,我無法看清楚,所以我會在請教長輩之後,向你做出回覆。”

陸軒心中暗歎,知道莉迪亞畢竟是個聰明人,雖然社會經驗不足,但在這種大事上,還是沒有輕易落入他的“圈套”。

不過他很快便收斂了心思,此時說的方案,其實沒什麼毛病,那怕莉迪亞答應了,也只是陸軒略微佔點先手,付出的代價少了一些而已,只要雙方還有合作意向,這點損失,郝斯特家族是不會在意的。

“那麼,我們先聯手,將今天的方案給透過了?”

“可以。”

今天在蘭登書屋董事會上的幾個提案,說白了,就是陽光傳媒對蘭登書屋的初步併購案。

與收購案不同,併購案更加柔和,侵吞的是公司旗下的個別業務。

就比如蘭登書屋旗下的九大出版集團,每個出版集團都負責不同層次、不同品類的書籍出版,陸軒吞掉了其中四個,這本身便是一種併購。

而到了如今,這種併購更加赤果,就如同入侵電腦的駭客一樣,不再滿足於從電腦裡“取”東西,而是變成直接掠奪“許可權”!

這些“許可權”,有至少一半以上,是體現在貝塔斯曼對蘭登書屋的第一控股集團的分量上,但這畢竟不是絕對控股,在董事會的決議下,哪怕是貝塔斯曼,也不得不服從集體的決定。

於是……

“陽光傳媒,因其主攻的影視方向,所以蘭登書屋授權陽光傳媒開發旗下經典系列小說版權。”

僅僅這麼一條決議,就意味著蘭登書屋已經上市的諸如《阿甘正傳》《達芬奇密碼》《火星救援》《了不起的蓋茨比》《蒂芙尼的早餐》……等等上百部蘭登書屋旗下最出色的經典叢書被陽光傳媒得到影視改編權。

“開啟大神計劃,打造以‘陽光工作室’為核心的經典叢書……”

陸軒在進入北米之後,出版的所有英文書,都冠以“陽光工作室”的名義,讓觀眾們“誤認為”是群體的手筆,當然,伴隨著收購諾大的幾個出版集團,“陽光工作室”也已經組建了起來,而且,如今已經正式進入“寫作流程”。

這個流程很簡單,陸軒拿出小說大綱、梗概,人物模板,然後由下面的槍手分工合作,按分卷大綱,將整個故事迅速的整理在一起。甚至,陸軒還直接將某些原創電影都拿了出來,“還原”出大綱梗概,然後下面的人負責填充血肉。

能被陸軒拿出來的電影,自然都是經典,或許從它們中得來的小說,並不會大火,但是,首先它能幫助陸軒佔據版權,其次則能給未來的“改編電影”打下基礎,兩全其美的事兒,陸軒自然樂此不疲。

目前,陽光工作室主要寫作的便是此類作品《加勒比海盜》,甚至它的第一部叢書《加勒比海盜:黑珍珠號的詛咒》已經在全米上市。

諸如此類的小許可權,帶給陽光傳媒的,往往是驚人的收益,而當陸軒與郝斯特家族聯合起來,甚至貝塔斯曼的北米負責人都保持默許的時候,整個蘭登書屋,其實就已經變成砧板上的魚肉,任由陸軒切割。

一直到晚上,董事會才算告一段落,但經過今天的道道議題,陸軒對蘭登書屋的股份掌控或許仍然是那麼多,但他自蘭登書屋中得到的利益已經呈幾何倍數的增長,而伴隨著利益增長的,必然是相關權利、影響力的延伸。

可以說,自此刻起,陸軒已經完成了自己來到米國初步定下的第一個目標:一隻手已經伸進米國文化的口袋裡面。

次日,莉迪亞正式回覆陸軒,郝斯特家族原則上同意陸軒的方案。

原則上同意,就是對其中的細節還有一些異議,這本就在陸軒預料之中,於是,一番談判又再度開始,別小看只是幾個異議,這畢竟是成立公司的事情,而且又不是最高層直接下場談,所以談判反而歷經了好幾天時間,最終陸軒簽訂的方案,其實與他向莉迪亞提出的方案相差無幾,甚至就連各自的股份比例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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