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章 開網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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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知道個屁的冷熱。

“你們兩個,到底行不行呀在那裡玩雪?”

“你這人真是的,這不都是哄你兒子玩嗎!”白雪反唇相譏。

“拉倒吧!我倒是看你倆玩得一包勁兒,就別拿我兒子當噱頭了。我要抱我兒子回去了,你們倆自己玩兒吧,別把我兒子凍壞了。”

說完,抱著萬海笑就往院門走。

小東西不幹了,從萬帆肩膀往後伸腦袋,小手還對著外面指:“要…要!”

“外面冷!凍掉了小几几那損失就大了。”

身後響起噗嗤的笑聲。

孩子被萬帆抱走了,白雪也就沒了堆雪人的樂趣,她跟著萬帆進了院子,只留楚蕾還在賣力地堆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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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不把你的那啥凍掉,省的禍害人。”白雪把聲音壓得很低說道。

這女人太惡毒了,老子的要是凍掉了,你們倆還用個茄子!

萬帆沒敢接話,害怕白雪說話被人聽見。

“我也要個孩子,明年就要!”白雪又說了一句,語氣斬釘截鐵。

“要…要…”萬海笑跟著重複一句。

幸虧他現在只能一個字一個字蹦詞,要是把要孩子這三個字都蹦出來,說不定就會引起一場風波。

“把孩子給我!來!小海笑,乾媽抱去找你媽。”

白雪在從萬帆懷裡接孩子的時候,非常隱秘地狠狠掐了萬帆一把。

可惜萬帆穿著棉襖,不疼。

白雪抱著孩子去辦公室裡,這馬上就十二月底了,謝美鈴在和財務部門做核算。

萬帆嘆了一口氣,白雪管他要孩子了,這真是個難題。

要孩子去和別人生唄,我又沒攔著你,說給我聽幹啥?

當然,這話他也就敢在心裡想想,要是說出來白雪非揍他不可。

雪雖然停了,但是公路上的積雪處理還需要一天半天的,等路上的積雪處理完,白雪在姜崴住了四五天。

不過住也是白住,頂多也就是過過眼癮,想和萬帆有點什麼苟且之事根本就沒機會。

從紅崖到渤海的路總算通了,萬帆趕緊把這個瘟神送走了。

至於生孩子的事情以後再說,就是生也不會是明年。

萬帆和盧方開車把白雪送到渤海,一路上白雪都用幽怨的眼神看他。

到了渤海,知道萬帆和白雪關係的盧方給了兩人一個小時幽會的時間。

白雪就像個餓死鬼一樣充分利用了這一個小時的時間。

不過對於她現在要孩子的要求萬帆沒有答應,直言太早。

這是白雪唯一不滿意的地方。

送走了白雪,萬帆心情頓時就無限輕鬆。

白雪走後的第三天就是元旦了。

企業照例放假一天。

萬帆抱著兒子在大街上晃晃噹噹,盧方背著手跟在後面。

小圩屯的大街上商業街裡都是人,這讓小海笑非常開心,一個勁兒地笑。

這小孩子一旦看到了外面的熱鬧世界,怕是別想在家裡呆住了,估計有一分鐘時間都要到外面來轉轉。

一個勁兒纏著他往外走。

這小東西明顯五行欠打,這大冬天的往外面走啥?

這絕對不是什麼好現象,這說明他萬大老闆以後會頻繁地把抱著孩子逛大街的形象烙印在姜崴人的腦海裡。

“盧哥!想不想幹點什麼?”兩人一邊沿著大道往南走一邊閒聊,還要不時和他的員工們打招呼。

盧方很堅決地搖頭:“不想!”

“這麼痛快?”

“我對現在的狀況很滿意。”盧方現在的年薪已經漲到了兩萬五,他妻子在商業街開了一個小店,一年也能賺個一萬幾千元。

他家孩子才十多歲,也無須花多少錢,因此他對現在的狀態非常滿意。

“嫂子那小店開的怎麼樣?”

盧方媳婦自己在住宅區自己家的房子裡開了一個食雜店,賣個菸酒什麼的,一年能賺個一兩萬塊錢。

這個女人非常有算計的。

當初萬帆給他們房子本來是要在二三層給他們一棟,他媳婦非要了個一層面向大街的房子。

萬帆當時不清楚她為何會要誰都不願意要的一層。

現在知道了,她把一扇對著大街的窗戶改成了門,在屋裡間壁出一個有二十多米的屋子開小店了。

專門為本社群裡的住戶服務。

反正他家三口人剩下有五六十平怎麼住都夠了。

“我不讓她幹,她說閒著也沒事兒,就開了那麼個店,一天忙活的夠嗆。”

“人家那叫自食其力,一年賺個一兩萬不挺好嗎。嫂子要是願意幹,讓她開個網咖得了,一年能賺好幾萬。”

“可拉倒吧,網咖那沒黑沒夜的,咱可幹不了。”

“你自己照顧不過來可以僱人幹呀,給個七八千塊錢有的是人幹,就這麼說定了,等我給你弄個寬敞點的地方,上二十臺機,一年就回本了。”

二十臺機十五萬本錢,一年回本問題不大。

這個時期上網費一個小時四塊,一臺電腦平均一天工作十個小時的話一天四十,二十臺機一天八百元,一個月兩萬四,七個月就差不多了。

這個買賣可以幹。

其實一臺電腦哪裡止工作十個小時,人多的時候二十小時也是他。

在網際網路出現後,網咖裡的電腦幾乎沒有閒著的時候。

“那玩意兒能賺到錢嗎?”

“怎麼賺不到,你幹就完了。”

說話功夫兩人就進了商業街。

萬帆的任務不單是抱孩子出來看風景,同時還有買東西的任務。

商業街裡有一家賣米線她非常愛吃,叮囑萬帆一定給她捎一碗回去。

萬帆就不願意吃這玩意兒,拉麵不是拉麵,麵條不是麵條的,有啥吃頭。

就算他不願意吃,他還是買了幾份兒帶回去。

萬海笑現在吃方面還沒發育完全,雖然面對琳琅滿目的食品眼珠子緊盯著看,但沒有一樣是他可以直接食用的,這些食物都需要大人攪碎以後他才可以食用。

但這不耽誤他成為敗家子,什麼東西都要買買。

要不說沒事兒的時候還是不要抱孩子去商店溜達,這樣他們會養成太早就知道買的惡習。

等萬帆抱著孩子從商業街裡出來後,盧方的兩隻手上已經拎了不少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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