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番外 致我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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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最愛的人鍾安舟:

在你走了三年以後,我終於還是動筆寫下來這封信。

首先,我得跟你說一聲對不起,因為這三年,我實在太痛苦了以至於我刻意地去遺忘你,但是我發現沒有用,你的樣子只會在我的腦海裡越來越清晰。還有那一夜。

但是這個話題太過沉重,所以讓我們跳過,好麼?

我舅舅和明飛霜已經結婚了,他們現在很好,還沒有孩子,但是我估計也快了。婚禮的時候,我作為伴娘,穿得很好看,一切都很順利,很圓滿,唯獨有一點,那就是——你不是伴郎。

如果你是伴郎就好了。

不止我一個人這麼想,所有人都是。

然後爸爸和媽媽重新舉行了一次婚禮,透過電視機請了全世界去見證了他們的愛。

說實話,我還是很不習慣他們,他們也不太習慣我。

其實,這樣也挺好的,我們就分開來住了,不需要搬到他們的房子裡去,那是他們的家,不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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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人住在家裡等你。

每一個夜晚,我都會為你亮一盞燈,萬一你哪一天突然回來了,就可以一眼瞧見家裡,對吧?

但是我醜話可先說在前頭,要是你被我發現可以回來的時候卻沒有回來,那你可別怪我無情了啊。

先讓你跪一個晚上的鍵盤,然後我在狠狠地親你,直到最後,無處可親了,我才肯罷休。

所以,你什麼時候回來呢?

你再不回來,我就要嫁給別人了,你知不知道?

舅舅他們開始為我準備相親了,被迫去了幾個。

說實話,哪一個不是有錢,有顏。

但是我怎麼就偏偏喜歡你了呢?

怎麼辦啊?你再不回來我就要瘋了。

我現在也不出任務,因為醫生一直說我精神狀態不太好,所以一直被留在家裡休息。

可是沒有任務,我就只能閒著,然後想你。

這樣聽起來是不是還不錯?

可是我更想要你回來,然後我們一起出任務。

那樣子,才完美,不是麼?

你那天說我們作為一對情侶,在外面吃飯次數太少了,那麼,等你回來,一起吃到吐怎麼樣?

還有,媽媽也想你了,她最近一次發燒,嘴裡唸叨著說:“哎呦,小鐘怎麼還不回來?說好在周遊世界的時候,要做我和寶貝的保姆的呢?”

等你回來,我們就去周遊世界,好不好?

我有好多事情想和你做。

我們去看電影,

我們每天都要擁抱還有親吻,

我們去躺在一張床上,

我想穿你的衣服,

我們一起去做所有情侶做的事情,

我們一起去做你和我都想要去做的事情。

怎麼辦啊,想要和你做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你要是回來晚了,我們做不完,怎麼辦?那很遺憾哎。

所以你趕緊回來吧。

我想你了。

真的想你了。

非常非常想你了。

就當我求你了,即使你不愛我了,也請你出現在我的面前,鄭重地跟我說一句分手吧。

即使那樣,我也會很高興的,至少我能夠確認你還活著。

——非常愛你的我

——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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