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八章 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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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在受到這種程度的側向撞擊時還不至於完全側翻,而是因為駕駛失控衝出了馬路。

再加上這裡處於山腰,坡度較陡,車子重心失衡後發生了翻滾,隨後撞到了一顆樹上才停下來。

這些衝擊還不足以讓李天秀昏迷,頂多只是讓他頭有些暈而已,身上也只是為了保護艾米蹭破了一點皮。

相比之下貝克就有點慘了,腦袋撞破了在流血,意識也不夠清醒,但應該沒有生命危險。艾米顯然也是第一次遇見這種“車禍”,雖然沒有受傷卻也七葷八素了。

李天秀已經聽到這些人說要將他們徹底滅口,所以那就別怪他下狠手。

他現在在車裡仔細聽周圍動靜,為的就是確定敵人的數量,然後還需要確定他們手中的武器有哪些。

他不能輕舉妄動,免得這夥人狗急跳牆,讓貝克和艾米再次受到傷害。

根據他的判斷,來清理屍體的只有兩個人,他們手中都拿著槍。其中一個人走向了駕駛座的貝克,而另一個正好來到了李天秀的面前。

因為車身完全翻倒,所以李天秀先看見的是他們的腳,而要確定車內人員的死活那麼他們就必須蹲下身子。

大概以前幹過很多次這種活,憑經驗,這種程度的車禍後裡面的人不死也得昏迷不醒,除非是受過專業訓練。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大片主角,車翻了飛機炸了,然後主角流血負傷還戰鬥力爆表。

所以他們完全可以先用匕首把還活著的人結果掉,然後再把屍體從安全帶上解開,拖出來。

直接用子彈?別逗了,這麼近的距離就不怕跳彈,況且這年頭子彈可比人命貴多了。

可惜的是任誰也沒想到這裡還有一個變數,李天秀異常清醒,並且等待時機。

“喔,這個男人命可真夠硬的,搞不好待會兒就醒了,他的身邊沒有槍。亨利,你發現什麼了?……亨利?你丫的不會找到好東西了吧!”

檢查駕駛座的男人詢問同伴,可是沒有等到同伴回話。他朝後排座位看了一眼,確實有兩個人躺在那,但正好亨利的臉被座位擋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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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疑惑,他站起了身子,看了看亨利確實蹲在那兒面朝車窗,接著他走了過去:“你在愣什麼呢?”

一拍肩膀,只見亨利整個人都後仰過來,他右手手裡拿著的匕首竟插到了自己的喉嚨裡。

不!不是喉嚨,那把匕首直接從下顎刺穿到了顱內,所以亨利才一聲不吭的……死了!

就在這個男人想要從腰間掏槍,同時大聲呼喊的時候,一雙手捂到了他的嘴巴和脖頸上。

“你是在找我嗎?”這句話如同幽靈低語,嘎哧……

被扭斷脖子的男人半靠在了樹上,那樣子就像在小便?然後樹的另一邊還冒著煙。

“瑪的!利恩這狗糧養的,搜到煙倒還自己先享用起來了。真不愧是狗糧養的,還學狗靠著樹撒尿,呸。”

百米外正在站崗放哨的男人看了一眼這邊,然後罵罵咧咧地啐了一口。

“呵呵呵,誰叫他是老大的兄弟呢,不然每次撿屍這種福利都交給他?”

李天秀當然算個好人,了結了利恩的性命,還不忘為他點上一根上路煙,當然煙是從亨利自己口袋裡掏的。

極其迅速而老練地偽裝好了現場,恰好是一個足以迷惑剩餘三人的位置,所以誰也沒有驚動。

其實李天秀擁有更簡便的方法解決這幾個敵人,不過就是每個人賞他們一顆子彈的事。

但是他也知道,一旦開槍就必須連開五槍,那麼這不但會增加敵人反擊的風險,甚至有可能將感染者引過來。

就連這些狩獵者都知道能不開槍就儘量不開槍。

“利恩,還沒好嗎?你和亨利到底找到了什麼好東西,別告訴我還發現了女人……嘿嘿嘿。”

剩下放哨站崗的三人當中,某人終於等不及了,他對另外兩人打了個眼色然後就朝山下走去。

李天秀隱蔽在三個人的視覺死角當中,並且以一種匪夷所思的速度在樹幹之後行動著,甚至連一絲不合常理的草響葉動也沒有發生。

對於他們來說,這就是一片平靜無比的森林。

“戴維,我煙癮又犯了,把你的煙丟一根給我。瑪的,都怪利恩這混蛋,把我煙癮都勾了起來……”

也就是剛才那個對利恩憤憤不滿的男人,他朝著戴維喊道,二人之間不過隔著十來米。

“好吧好吧,回去你要給我補上。”

“給你五發子彈!快點。”

他雙手接住了香菸,然後用兩根手指捋了一下這根有些皺吧的煙,叼在嘴裡,低下頭摸索身上的火柴。

“淦,火忘帶了……戴維,把你的火再丟給我一下。”他抬起腦袋,可是卻沒有看到戴維在哪。

咔擦——“你要的火。”

耳邊陡然間響起火機打火聲,他習慣性地抻著腦袋,將頭轉到一半……可額頭猛然滲出的冷汗就流到了下巴尖,他眼中填滿了巨大的驚恐。

這特麼是誰的聲音?!

——————

李天秀今天一口氣解決了四個敵人,都是人類。這是李天秀第一次解決人類?並不是。

他曾經也以“執法者”的身份解決過很多壞人,因為那時候他代表的“律法”。(系彩虹六號篇)

說來也奇怪,從前和人類差不多的怪物,或者說由人類變成的怪物他殺得不計其數。

可認真算起來,今天才是他第一次以個人的身份,正式了結人類的性命。(在這個世界他只是一個普通人身份)

這種想法是不是很有毛病?做這種事還分身份?

殺怪物和了結人命,兩種說法意思都差不多,但後者要和諧一些。

李天秀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挺和諧的人,比方說不抽菸,酒只是淺嘗輒止,若非特殊情況晚上儘量11點睡覺,睡前會打坐20分鐘梳理一整天的事。上了床,立馬熟睡,一覺到天亮,絕不把疲勞和困惑留到第二天,所有人都覺得他很正常。

可是今天的他卻讓四個人提前結束了性命,因為他是一個正常人,所以一種背離律法道德的“負罪感”還是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

心中若有所思,除卻第一個拿匕首靠近他喉嚨的人,其他人是否可以暫留其性命呢?

還是說,從一開始掀翻了他們的車,這夥人就註定該死?

和酒一樣,李天秀不喜歡這種感覺,也談不上完全討厭,畢竟都是淺嘗輒止,並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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