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時瑾報復,花房命案的關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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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隊趙騰飛悠悠回了句:"時瑾帶來了她的就醫證明。"

就醫?姜九笙一人能揍一群人啊,看著沒病啊。

小江問:"是什麼病?"

"抑鬱症。"趙騰飛解釋,"而且姜民昌的死因出了屍檢報告,她的嫌疑基本可以考慮排除,所以上面就批下來了。"

"那沒有這麼快吧?"

小江還是太單純,太天真,太無邪。

趙騰飛問他:"時瑾是一般人嗎?"

哦,開後門!

緝毒科與緝私局可都還要和時瑾合作呢!開點後門怎麼了!怎!麼!了!

小江學到了。

辦完手續,已經八點多了,時瑾與姜九笙前腳剛走出警局,霍一寧後腳就跟過去了。

他開門見山,長話短說:"有幾句話在警局裡面不好說。"

時瑾牽著姜九笙,看向霍一寧,等他的下文。

霍一寧看姜九笙,說:"你到時候會和溫詩好一起上庭,都是被告方。"他簡明扼要,"也就是說,只要判了溫詩好殺人罪,你這邊就沒問題了。"

兩個嫌疑人,立場有對立,一個被判了罪,對另一個就是最好的自證。

"當年屍檢的法醫已經去世,溫家匯款證據有,那位法醫的家人也會過來作證,屍檢報告上的致死原因也不會有問題。"霍一寧頓了頓,重點強調,"這個案子的關鍵,是姜錦禹。"

姜錦禹是溫詩好定罪的最關鍵證據,不管是屍檢報告,還是匯款證明,都屬於間接證明,沒有一個直接證據是指向溫詩好的,而錦禹,就是唯一的直接目擊者,可以說,能不能判刑,就看姜錦禹的證詞。

霍一寧總而言之:"一旦他的證詞被採納,溫詩好被判故意殺人或者過失殺人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同樣,只要證詞不被採納,或者沒有出席作證,光憑收買法醫與屍檢報告很難給溫詩好定罪,畢竟這些證據都沒有和她直接掛鉤。"他看向時瑾,語氣鄭重,"我的意思你們懂吧,注意一下,溫家肯定會從姜錦禹那裡下手。"

時瑾點頭,道了謝:"謝謝提醒。"

霍一寧說完,走人,剩下的,看時瑾的了。

回去的路上,姜九笙一直心緒不寧,看著窗外若有所思,時瑾沒有立刻把車開進御景銀灣的車庫,停在路邊。

時瑾解了自己的安全帶,靠近姜九笙:"想什麼?"

她轉過頭來,還穿著白天參加婚禮的那件黑色禮服,夜裡,黑色濃重,像她眼瞳的顏色:"溫詩好畢竟是錦禹的親姐姐,如果他不願意出庭作證,我也完全能理解他。"

溫書華對錦禹有生恩養恩,畢竟是至親,會於心不忍也情有可原。

"他出不出庭作證讓他自己拿主意。"時瑾抬手,繞到她腦後,把她盤著的發放下來,"溫詩好定不定罪,姜錦禹可以說了算,不過你這邊,我已經讓律師做好準備了,我要萬無一失,不會透過去給溫詩好定罪來擺脫你的嫌疑,我們主張你那一刀不致死就行了,而且溫詩好的那個影片也可以作為證據,當時你目睹了姜民昌殺害你母親,姜民昌對你是有傷害意圖的,所以我們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而正當防衛致使輕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

怎麼能讓他家笙笙冒險。

溫詩好不是定數,他要萬無一失,不可能把所有出路都賭在那頭,他自然做了幾手準備。

姜九笙明白他的意思:"我那一刀是不致死,但不能排除姜民昌致死的那一下跟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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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詩好的影片剛好卡在時瑾要帶她離開,如果現場沒有證據證明除了她和時瑾,還有第三個人來過,她依舊是最大嫌疑。

"能證明。"時瑾說,"陳杰就是證人,他親眼看見我們離開了溫家。"

對了,當時花房外面還有個陳杰。

顯然,陳杰沒有看到最後,證明不了溫詩好出現過,但卻可以證明姜九笙沒有造成二次傷害。

當時的情況是溫詩好一直躲在玻璃房後拍錄,姜民昌殺害宋培之後,姜九笙進來,刺傷了姜民昌,之後時瑾接了她的刀,陳杰便是這時候入室偷盜完,看見了時瑾在擦掉刀上的指紋,並帶姜九笙離開了,陳杰驚慌離去後溫詩好才走進了花房,只有錦禹才是最後看到了她推人致死的唯一目擊證人。

到頭來,陳杰這個替罪羔羊,才是姜九笙的證人。

她並不抱希望:"我害他坐了八年牢。"他怎麼可能會幫她作證。

時瑾握住她的手,糾正:"不是你,害他坐牢的是我,是我收買了他的父母放棄了重審。"夜裡涼,時瑾把車上的毯子蓋在她的腿上,"而且,我去見過陳杰了,他會出庭作證。"

陳杰坐了八年的冤獄,怎麼可能毫無芥蒂。

"你怎麼說服他的?"姜九笙能肯定,陳杰一定向時瑾提了要求。

時瑾耐心地跟她解釋:"陳杰不傻,他給你作證,很大程度上也在自證,只要溫詩好被判了殺人罪,他就能無罪釋放。"他拂了拂她的臉,心裡軟得不像話,親了親她,"笙笙,不要自責,他坐牢跟你沒有關係,這件事要負責的不是你,是我,是陳杰的父母,當年,陳杰的母親為了錢自願放棄二審,我並沒有強迫他們,我給的錢也足夠付陳杰八年的時間,比起我們,陳杰更恨他那對見錢眼開的父母,當然,這件事我依舊難辭其咎。"他說,"所以,陳杰向我提出了要求與索賠。"

"什麼要求?"

時瑾娓娓道來,全部告訴她:"如果溫詩好不能被判罪,陳杰不能當庭釋放,我就必須用別的辦法把他弄出來,另外,"時瑾頓了頓,說,"他要一個億。"

八年冤獄,索要一個億,可是說是獅子大開口,不過,肯要錢就好,時瑾最不缺的就是錢,能用錢算乾淨的賬,就不會麻煩。

陳杰這八年牢,倒把人坐通透了,知道怎樣對自己利益最大。

姜九笙眉頭稍稍舒展:"這樣也好。"

至少還能彌補。

說完案子,還有一件重要的事,姜九笙伸手,摸到時瑾腰間,他身上還綁著繃帶,她輕輕摸了摸,問他:"你的傷,是秦明立弄的?"

時瑾乖乖不動,讓她摸:"嗯,是他把訊息放出去,給我招來了一堆仇家。"

秦明立真是太欠打了。

姜九笙想揍人了,問時瑾:"現在還動不了他是嗎?"

時瑾脫口而出:"暫時不能殺。"他反應了三秒,為了顯得他不那麼兇殘粗暴,改了口,"暫時不能動,秦行還不信任我,秦明立若是死了,"頓住,為了顯得他不那麼麻木不仁,又改口,"若是秦明立倒臺了,秦行要防範的就是我,他手裡還有老底沒有交代出來,目前得留著秦明立。"

秦行是個猜忌心很重的人,掌控欲很強,他可以殺妻屠子,但,也只有他可以。

姜九笙被他頻頻改口的話逗笑了:"那能揍他一頓嗎?"

"能。"揍幾頓都可以。

姜九笙便合理建議了:"揍狠一點。"

"好。"

不提秦明立了,她壓下身體,趴在時瑾腿上,掀起他的衣服,輕輕給他吹了吹傷口。

時瑾:"..."

她這麼吹,能要他的命。

他把她撈起來,堵住她的嘴,再讓她吹下去,不知道他會做出什麼禽獸的事來。

當天晚上,秦明立夜行回家,被人矇頭揍了一頓,鼻青臉腫斷了一隻手,連夜送去醫院,路上又出了車禍,肺出血。

之後,秦明立就一直住在醫院,而溫詩好,住在牢裡,夫妻也算是共患難了。

溫詩好在江北刑事拘留,溫書華沒有回雲城,暫留江北的住所,為其周旋打點。當天晚上,律師見過溫詩好之後,便去面見了溫書華。

"能不能讓我見詩好一面?"

溫書華請的律師是大名鼎鼎的大狀孔曹華,除了鼎拓律師事務所,行內以孔曹華最為名氣大,在刑事案件方面,很有聲望。

他搖頭:"在判決下來之前,家屬不可以會面。"這是最基本的,殺人嫌犯在判決前,不可能能會面家屬。

溫書華立馬問:"花錢和動用關係也不行?"

孔曹華還是搖頭:"別人還好說,可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是刑偵隊的霍隊長,那個人是出了名的油鹽不進,不缺錢,而且家裡背景很硬,走不了捷徑。"

律師圈的人,沒有不知道霍一寧大名的,律師怕他,罪犯更怕他,被他咬住的嫌疑犯,要脫身,基本不太可能,而且那個傢伙,還敢打犯人,要不是這樣,他早升職了,偏偏每次要升職的時候,他揍個強姦犯殺人犯什麼的,去九里提當幾天交警,就又回刑偵隊了,讓許多只認錢不認罪犯的律師很頭疼,偏偏,那個傢伙家裡背景不得了,中央都有人坐鎮,誰都動不了他。

所以,孔曹華也沒辦法,都得按霍一寧的規矩來辦。

"不是有個叫取保候審的嗎?"溫書華神色迫切,一心想著把溫詩好保出來。

孔曹華繼續否決:"殺人案件是不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

溫書華急了:"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我女兒怎麼辦?"

孔曹華沒有繼續這個沒有可談性的話題,而是正色道:"溫夫人,目前最重要的是儘快確定這個案子的主張方向,我已經見過溫小姐了,她的態度很堅決,要主張無罪。"孔曹華補充,"減刑有減刑的打法,無罪有無罪的打法,必須儘快確定。"

溫書華糾著眉頭想了很久:"如果主張無罪,勝訴率高不高?"

孔曹華搖頭:"說實話,很低。"他詳細解釋,"公訴方手裡有屍檢報告,還有當年負責屍檢的法醫受賄證據,再加上那段影片裡,兩位死者爭吵時透露了溫小姐父親被害一事,也就是說殺人動機也成立了,再加上證人證詞,被判處故意殺人罪的可能性很大。"

溫書華越往下聽,臉色越難看:"如果不能主張無罪,還有沒有辦法減輕刑罰?"

孔曹華回:"可以主張過失殺人。"他把資料都翻開擺到溫書華面前,"當時溫小姐還未成年,在目睹兇案現場後,驚慌失措而導致推倒了受害人,並非蓄意謀殺,主張過失殺人的勝訴率很高,如果溫小姐有悔過表現,也許會酌情量刑。"

若是主張無罪,敗訴了的話,刑罰肯定不輕,可主張過失殺人,雖然保守,可要完全放棄當庭釋放的可能,依照詩好的性子,她不可能會同意。

溫書華拿不定主意:"讓我再想想。"

第二天,孔曹華去看守所見了溫詩好,她只讓他帶了一句話給溫書華。

"不要讓錦禹出庭作證,不管用任何方法。"

溫詩好在婚禮上當眾被警察帶走,全網鋪天蓋都是她被拘留的訊息,因為是公眾人物捲入殺人案件,引起了很大的轟動,警察局外天天有記者去蹲守,可案件保密,警方對此,一律緘默。

姜九笙倒並沒有被媒體挖出來,或者,被挖出來了,然後又被截下來了。總之,有錢能使鬼推磨,有權能使磨推鬼,姜九笙過得還算太平。

姜九笙停了所有通告,暫時在家等案件上庭。(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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