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chapter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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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靜語九歲以前一直跟著媽媽住在南方,那時候他爸爸好幾年才回來一次,她每個星期最期待的就是週末,因為那一天爸爸雷打不動的會打電話回來,當然,除了某些特殊任務之外。

她會很興奮的像只喜鵲,嘰嘰喳喳的叫個不停,向爸爸回報這個星期學了什麼,發生了什麼高興的事情,交了什麼新朋友等。爸爸每次只是安靜的聽著,時不時的誇她兩句,很欣慰的表揚她“靜語真乖,靜語好棒。”

然而這種充滿期待的日子過的並不長久,在她九歲的時候,媽媽突然向爸爸提出離婚。她清楚得記得那天爸爸媽媽吵的很兇,爸爸滿臉猙獰,好似一頭發狂的獅子,憤怒中卻氤氳著濃濃的痛苦,充滿血絲的眼睛裡蘊滿了一層晶瑩透亮的水霧。

他說:“我不可能答應離婚的,你這是犯法,要上軍事法庭的。”到了後面,幾乎是用吼的。

客廳裡,爸爸一手緊抓著媽媽的手腕,一手緊緊握拳,好像下一刻就要往她媽身上招呼一般,好似經歷了絕望之後爆發的野獸,

媽媽雙眼圓睜,充滿怨恨的看著爸爸,帶有著決絕中帶著的哀傷和痛苦,“我知道這是犯法,可是你有沒有為我想過。我大學畢業就嫁給了你,從二十二歲大學畢業就嫁給你到三十二歲,整整十年,你在這個家裡呆的時間加起來半年都不到,靜語出生的時候你在哪,我生病住院的時候你在哪,我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在哪。我知道你很偉大,為了人民為了國家駐守在邊疆,或者在更艱苦的地方,你是戰士,你是英雄,可是,你永遠都不會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和父親。而我要的是一個丈夫,不是一個英雄。”

曾靜語當時很小,並不明白怎樣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和父親,她只看見爸爸原本猙獰的臉上慢慢的出現了濃濃的哀傷,緊握著媽媽的收也漸漸的鬆開,整個人堪堪楞在哪裡,好像一下老了幾十歲,良久才頹廢的坐上沙發,雙腳叉開,手肘撐在膝蓋上,抱著腦袋,煩躁的抓著頭髮,半響才緩緩抬起頭來,祈求道:“你跟我去隨軍成麼,我們重新來過,就算不看我的面子,你也想想靜語,她才九歲啊。”

“呵呵”媽媽好似自嘲一般的苦笑了一聲,伸手抹了一把眼角的淚水,現在太晚了,我愛上別人了,我們不離婚的結果就是成為一對相看生厭的怨偶,然後無休止的吵架,與其到了那時相互怨恨還不如現在放手,至少,我會一輩子感激你。看在我為這個家付出這麼多年的份上,求求你,讓我走吧。至於靜語,我相信你會照顧好她的。”

那是曾靜語第一次見爸爸哭,他哭的像個孩子一樣,緊緊的把媽媽抱在懷裡,仿若抱著全世界最珍貴一般。她偷偷的躲門縫裡跟著爸媽一起哭,她知道離婚意味著什麼,她的同桌就是個父母離婚的孩子,據說他爸爸又娶了一個新媽媽,新媽媽生了個弟弟,後來她爸爸只愛弟弟,再也不愛她了。她越想越害怕,猛的推開門跑上去嘶聲力竭的哭喊著“我不準你們離婚,我不答應,我不答應。”

可是她不答應又怎麼樣了,媽媽已經吃了秤砣鐵了心了,任她怎麼鬧騰也於事無補。最後,她媽媽跟著別人出國了,時隔是十幾年,她再也沒有見過她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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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同黑白電影在腦海裡一幕幕拉過,曾靜語突然間覺得很迷茫,同樣是媽媽,為什麼邵俊的媽媽為了家裡風吹日曬的去擺攤,為了兒子可以付出一切,而她的媽媽,即使她哭著喊著把家裡的東西全砸了,也堅持要離婚,從來都不顧及她的感受和痛苦。

她開始羨慕邵俊,至少,邵俊有個愛他的好媽媽。

自從父母離婚後,她就很少想起她媽,特別是這些年,幾乎從來都沒有想過。她的心裡一直對父母就充滿了怨恨,恨媽媽的決絕,恨她的離開,恨他爸爸太過強勢的事業心,即使在她媽媽病重住院的情況下也不曾回來看過一眼,只有等到媽媽要離婚了才知道後悔。

所以,她這輩子最怕的事情就是後悔。義無反顧的追邵俊或許會很艱難,甚至會遇到很的坎坷阻撓,但是,沒有付出過怎麼知道結果,退一萬步說,即使沒有結果又怎麼樣,至少她努力了,那麼她也就無悔了。

怎麼突然又想起來了呢?曾靜語狠狠的吸了吸鼻子,在心裡狠狠的鄙視了自己一番,煩躁把將手機揣進褲兜裡,身體依舊保持著原來的姿勢,頭靠著門沿,眼睛死死的盯著前方,不過相比之前的茫然無序此刻心裡清明了很多,看來搞定邵俊之前,她必須得先把邵俊她媽給搞定了。

然而正在她還想繼續沉思深度思考如何搞定邵媽媽之時,耳邊突然傳來鄭寧狼嚎一般的咒喊聲:“要熄燈了你還不洗漱,抽風啊,小心宿管滅了你。”

曾靜語被她雷的虎軀一陣,悻悻然走關門走回宿舍,此時鄭寧正往床上爬,曾靜語突然眼冒綠光,大掌一揮,猛的朝鄭寧屁股上pia了一巴掌,而後很欠扁的跑到一仗遠外叉腰大笑。她向來認為傷感這種費力不討好的情緒不適合她,果然啊!!!還是大笑才比較符合自己一貫樂觀風格。

邵俊第二天去了李老師家。

李老師叫李進生,是邵俊高中時候的班主任,而邵媽媽口中李老師的女兒是他的同班班學,名字叫李倩,一個長的很文靜的姑娘。

那時候李倩和邵俊在班裡的成績三年不變的分別排在第一和第二,而且連著坐了兩年的同桌,是班上公認的金童玉女,當然,這個金童玉女並不含有任何曖昧關系,因為像邵俊那種沉默寡言,而且每天只知道做題的書呆子型人物,就算你說他們是一對也沒有人會相信。當然,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誰都看的出來邵俊家裡不是一般的窮,現在的學生境稍微好點都穿一溜名牌,甚至有些愛顯擺的恨不得衣服上所有地方都貼滿了logo,而邵俊,一個夏天過來永遠都只有兩件t恤,一件白的一件黑的,要是哪天他突然換了裝束那簡直就是足以讓全班驚訝。

當年李倩出國留學,李進生把原本打算買房子的錢全部給了女兒,所以他們家一直處在y市一中的職工宿舍樓。從校門口進去,穿過教學樓,科教樓,籃球場,田徑場,最後那一排就是宿舍樓。

宿舍樓一共六層,李老師家在三樓,宿舍樓已經有十來年的歷史,牆壁已經不復當初的雪白,四周都泛著土黃的塵暈。對邵俊來說,這裡承載了他太多有關於青春的記憶。

他家境不好,媽媽每個月給三百快錢生活費,除去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錢,他用在吃飯上的錢,最多也只能超過兩百多一點點,一個月到頭也吃不上一餐肉,所以那時候他的面色一直很差,臉上總是泛著一種飢瘦的蠟黃,而且他喜歡夜裡加班,每天晚上都會在熄燈之拿著手電筒多做一個小時的試卷,時間久了,他的眼睛下面總是有著兩道青黑的眼袋。

也不知道是誰向老師打的小報告,說他總是加晚睡影響了別人的睡眠,於是李老師找上了邵俊。沒有意料之外中的責備,李老師對邵俊表現的很友好,從始至終都沒有表現出責怪他的意思,只是簡單的詢問了一下他家的基本情況,問他在學習上是否有什麼困難。他誠實的說明了自己的家庭情況,因為怕老師責備,還特別強調了成績對自己的重要性和且迫想取得好成績的決心希望能夠得到老師的諒解。

李老師臉上閃過一絲凝重,而後輕輕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聲音低沉渾厚,他說:“只有會休息的人,才是會學習的人。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努力是好事,但是得講究方法。”

他淡淡的點頭,禮貌的說了聲謝謝準備走人,誰知道李進生突然叫住他,而且還極其熱情的帶這邵俊去了他家蹭飯。俗話說的好,一回生二回熟,自從開了這個頭,李進生幾乎每個星期都會叫邵俊去他家吃幾次飯,說是給他打打牙祭,有時候時間寬裕的話還會跟他談談心,開解開解他,跟他講講人生的道理。

邵俊一直覺得,沒有李進生就不會有他的今天。那個人對他來說,不僅僅是老師,更像是一個人生的引導著,教會他的不僅僅是書本上的知識,更有做人的道理,儘管高中時他的話一直很少,但是老師說的每一句話他都記在了心裡,而且在大學後切身實踐,深入貫徹了老師的知道方針,改正了自己孤僻的生活習慣,慢慢的融入集體,人際關係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再次來到李進生家門口,邵俊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不同於第一次來的慌亂和緊張,邵俊突然有種衣錦還鄉的光榮感,他覺得他終於不負老師的期望,學有所成了。

抬手按了鈴,門很快從裡面開啟。李倩門口站著的邵俊看到臉上快速閃過一絲驚喜,聲音一如既往的清脆好聽,“呀!邵俊,好久不見,快進來。”

邵俊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個好看的幅度,“嗯,好久不見。”聲音不似以往的的冰冷淡漠,甚至可以說的上柔和。

進了門,李倩熱情的給他倒茶拿吃的,邵俊將水果箱隨手放在地上便熟門熟路的往客廳的沙發走去。

“你那麼客氣幹嘛,人來了就是,還帶什麼東西。”李倩將茶遞給邵俊之後在他對面的沙發落座。

邵俊禮貌的說了聲謝謝,銳利的眼睛快速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李倩。

從高三到現在,五年時間沒見,李倩變了很多。

以前烏黑的馬尾辮已經變成了栗色的大波浪,褪去了青春的稚嫩,白襯衫加九分褲,白金耳釘,整個人透著一股子職場白領的小資味。邵俊忍不住的在心裡默嘆,時間過的真快啊。

每個人都有青春懵懂的時刻,愛戀或者明戀過班上的某個人,或者幾個人。膽大的會勇敢的說出來,運氣夠好的話,你喜歡的人正好也喜歡你,於是從暗戀升級為明戀,而後兩人風風火火的開始了見光死的早戀之旅,而那些膽小的人,即使再喜歡你,也只會把你偷偷的藏在心底,甚至連一句話都不敢多話,哪怕是一個微小的動作也怕洩漏了自己心底的秘密。當時的邵俊就是這樣,哪怕是和李倩坐了兩年的同桌也沒說過幾句話。

他總是刻意的和李倩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他不怕別人傳流言,因為沒有人會相信。他只怕自己會在不經意間透露出一絲痕跡,然後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高考對於他來說太重要了,他沒有失敗的資格,高考將是他命運的轉折點,所以,那時候,他唯一表達愛意的方式就是,每次在班上都只考第二,當然,這種太過含蓄的方式沒有人能看懂,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年,他曾經暗戀過這樣一個女孩,而且,三年如一日的考全班第二,只是為了成全女孩想考第一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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