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二次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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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有故事的。有的人喜歡把故事說給別人聽,有的人只喜歡把故事說給特別的人聽,也有的人選擇把故事深藏在心底,伴隨一生。這些都是自己生活的選擇……

我本來一直都是屬於那種把故事深藏在心底而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人。後來,我發現自己活得好累。故事越來越多,心底都被故事堵滿了,感受不到生活的陽光。於是,我開始成了另一種人。

我開始選擇把故事說給家人聽,說給知心的好朋友聽。當故事一點點地在心底被抽離,生活的陽光就慢慢地多了一米一米。可後來又發現,就算是家人和知心好友也會有不懂我故事的時候,因為他們也有他們的故事。所以,生活的陽光有時也會伴隨一場太陽雨,淋溼我乾涸已久的心底。於是,我又成了另一種人。

我開始選擇把心底裡的故事都說了出來,就像現在。我在微博上讀過一句名人說的話:“真正有故事的人,是說不出心底裡的故事的。因為,那些故事已真正地走進了心裡。”所以呢,我的心底裡只能留下真正的故事,一些表面的故事應該要走出心底呼吸空氣。這些故事有沒有人懂,已經不重要了,我只想讓自己的心底空一空,感受回美好的陽光。畢竟,故事壓在我心底的感覺就好像孫悟空被壓在五指山下五百年一樣的難受。於是,我就成了這種人。

高二生活過得也可以算是快的,快歸快,深刻片段也是有的。

編位次數多,真的頭疼!本來就窄小的教室,六十人搬桌子錯亂走動。那場面,就兩個字可以形容,煩!亂!呼呼……

這次編位,我坐在了後門門口的最後一位。同桌呢,是一個挺叛逆的,別人認為他挺壞的,喜歡打架罵人的大頭智。我怕他的喔!畢竟,聽說他很串!(串,即很拽!類似的意思)而我,是那麼的弱小!在他面前,我就像一隻安靜的羔羊。但,他這只餓狼也不怎麼會咬我。

八婆也還在我的座位前面坐。妖!

在這個座位坐,最糾結的就是看,或不看。什麼意思?

因為隔壁組的隔壁組有個女孩子經常向我這邊看過來。女孩子姓高,身材也趨向於成熟女人的水平。

無論上課,或課間,我總感覺那邊有人看我。看過去的時候,確實是有人向我這邊看來。可是,她看誰呢?看大頭智嗎?可大頭智有女朋友的喔!我旁邊只有一扇門,門有什麼好看的?直教她課上課下,眼神飄忽。難道,她在看我麼?哇哈哈,不好意思,想太多的自戀心理開始在那時走火入魔了……

每次她看過來的時候,我就會很認真地裝作看書,並覺得自己,真帥丫!!哇哈哈!

直到後來我與她對視,而她躲開我眼神的時候,我才深深地明白到——她真的在看我旁邊的那一扇門。

呼,帶著自戀的心,在走廊觀望風景,還是覺得——我真帥!

哇哈哈!

高中三年裡,我好像每年都有一個大麻煩。高一是骨裂,高二就是手指手螺處不見了一塊肉,高三嘛,寫到再說……

也許上天是要懲罰我吧,因為,我和甘又冷戰了,好像是每年一度的冷戰。而冷戰的發起人,不好意思,又是我。你說我是不是特麼的壞?哎!說起來還真傷她的心丫,每次我挑起的冷戰,她卻每次和我說“對不起”。好像,冷戰是因為她而起的。呼,她沒錯,錯的是我……

記得那天是要上電腦課,感覺好開心!因為可以打拳皇遊戲!本以為上了高中,我就能學會用電腦的鍵盤打字,誰知,只記得打拳皇的那幾個鍵的位置而已。唉!

下課後,為了能在電腦課室搶到一臺好電腦玩,所以拼命地衝呀!所謂好的電腦就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電腦。因為電腦課室神馬奇怪的情況都有,不少電腦都罷工不幹了,所以經常有人沒有電腦玩。你說,為了拳皇,我能不奔跑嗎?

很好,那次下課我跑得很快!因為電腦課室好像在隔壁那一棟樓的四樓,所以,跑起來特費力!我跑到四樓的樓梯轉角處,那裡有開著的生鏽鐵門,我抓住它,猛地拉了自己一下,加快速度。跑呀跑,耶!我終於找到一臺好電腦了!當時電腦課室裡還沒幾個人呢,我不禁偷樂。

可是,當我我想按電腦鍵盤的時候,我感覺到自己右手的手指黏黏的,看了一下,納尼?!竟然滴血了!

好像滴得挺快的!我就想,是不是剛剛抓住生鏽鐵門的時候,不小心被割傷了?於是,趕緊去廁所用水沖沖,希望把血弄乾淨,好處理傷口。

然而,恐怖的時刻才開始上演!

我開啟水龍頭,把好像血流不止的受傷中指放到水流中清洗。可當水衝到我受傷手指的指螺時,我竟然看到一個凹進去的窩。而且,水衝得越多,血流得越多。看看地面上的水,都是紅的!真的好像在拍恐怖片!

我恐懼地用眼睛靠近受傷的手指看,我可以看到有一個東東在跳,每跳一下,血就溢位來一下。不知那是不是手指的血管,還是什麼,沒辦法,生物沒學好。

看來,那道鐵門把我手指的一塊肉都切掉了!我好怕!不知要不要做手術,忒怕!

我趕快向電腦老師請假,左手緊抓右手,無論怎樣,血就是止不住!我在跑回教室的過程中,手指滴下的血為我留下了印記。朋友啊,那地上開出的“紅色小花朵”,不是花,而是我流淚的血。

走廊上,樓梯的梯階上,都有我美麗的血吻。那些已經流掉的血,都足夠我捐血幾百毫升咯,真浪費吶!

我匆匆忙忙地向班主任強強老師請假。剛好,鍾老闆還在教室。鍾老闆,是一個和我同在大成的男孩子,這個稱呼是別人起的。

強強老師就讓鍾老闆陪我去看校醫。有人陪就是不一樣,我從本來的熱血奔跑,變成了走路一拐一拐的奄奄一息了。

那時,甘正在上體育課呢。我不能讓她看見,不能!可是,怎麼躲呢?呼,所以不躲了。傷勢裝得嚴重點,好為自己沒有看她而找到理由。

找到校醫,洗了傷口,但沒有用。校醫表示簡單的布已經不能阻止我的血想不開了。好吧,轉戰校門口的小診所吧!

同樣地,表示無能為力!除非,去大醫院!

當時最靠近學校的大醫院,當屬信宜醫院了。一個非常坑的醫院!想當年,四年級的我就在這裡看病看了n久,吃藥吃了n多,都吃不好。而且,錢還像流水一樣流進去。最後呢,我在一個小鎮上的小診所看了一下,吃了兩包藥,好了。從此,對這家醫院都沒有好感,但無可奈何,必要時候還是要進去!

感謝鍾老闆的一路陪伴,我到了醫院,且要做小手術——縫針。

我剛到那裡的時候,一個幾十歲的老護士幫我洗傷口。她竟然說:“手指都沒什麼肉的了,沒辦法縫針,只能用一些菸草敷上去止血包紮了!”

我當時幾乎絕望地認為,哈?我的手指,沒得救了嗎?天啊!

之後,主醫師來看了一下,確認要縫針!

那老護士還問:“這樣也要縫?”

主醫師肯定地說:“必須縫!不縫怎麼行呢?”

我當時就想,這樣垃圾的護士到底能殘害多少人的健康丫?!

終於到縫針的時候了!鍾老闆在外面等候,所以,我只能自己給自己打氣!因為是第一次做手術,而且身邊沒有家人,我好孤單!更可怕的是,沒有用麻醉藥!

當我看到那線從我的手指皮肉穿過時,我才感到痛!從發現受傷到醫院那段時間,我都不怎麼感覺到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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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更痛的是,針線穿過我的皮肉後,皮肉爛掉了,又要重新穿過沒爛的皮肉!痛得我拼命咬牙!淚水很明顯地滑了下來!沒有喊!很堅強!

然而更變態的是,皮肉又爛掉了!

所以,主醫師決定把針線穿向更好的皮肉上,那種痛!真的到心坎裡了!

不知痛了多久!終於縫好,我卻已經只剩半條命了……

痛苦歸痛苦,我第一次看到自己這麼堅強!還是有點開心的……

之後,就是養傷的日子了。

痛,證明我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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