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神秘的痴情小夥

关灯護眼    字體: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頂著正午的太陽,二人一前一後出了門,往後山走去。

離村裡遠了,李曉雪任他拉著手:“去哪兒?還沒到嗎?”xdw8

“早呢,你絕對想不到。”

走了近三個小時,李曉雪又熱又累,近乎虛脫了,興致大減:“你真不會約會”。

而洛川已領她進了迷魂谷。

迷魂谷內比以往霧氣更濃,伸手不見五指。

李曉雪坐地上不走了:“這裡算什麼好地方?很危險的。進去就會迷路。”

“沒事!”洛川又抱又推,帶她鑽進被他砸出的洞穴內。相比起來,裡面霧氣少點。

李曉雪先被驚到:“這裡是溫泉,水裡還有魚?”

洛川先一步跳進去:“這地方不錯吧?渴了有水,餓了有魚。還能泡溫泉。”

李曉雪跳到他身上,臉紅到耳根:“死相,你想在這裡……”她衣衫溼透,半躺在水裡,玲瓏的身軀若隱若現。洛川一激動朝她吻下,李曉雪抱緊他激烈回應:“小壞蛋,你終於敢了嗎?”

一分鐘後,洛川縮在水裡不露頭。

李曉雪衣服還穿在身上,揉著他頭髮溫柔的勸解:“小川,你不要這樣,沒關係的,你以前沒有過,所以才不會……控制。你不要有心理壓力嘛!多試幾次就會好的。快出來嘛,別想不開。”

洛川頭更低。

這邊,洛川厲兵秣馬,但在上陣之時一潰千里,恨的想永遠溶在水裡。

村裡,林彩依卻心情大好。

今天西瓜已經稱量完,這工作雖沒有什麼難度,但總算是為村裡做了一件事,和村民們的關係也熟絡了不少,相當於開了個好頭。

她也有空做自己的事了。

問一個村民:“咱村是不是有個叫李鳳蓮的人?”

說起李鳳蓮,那村民搖頭又點頭:“有,那丫頭和以前不一樣了。”

林彩依又問:“李鳳蓮的物件是誰?”

“孟偉啊!”那村民不再說話,大夥也散去。

林彩依不明所以,大家怎麼這個反應?他叫孟偉嗎?

這事,得從三年前說起。

三年前,林彩依是大學二年級的學生,還是個任性的小女生,剛和男朋友分手,喝的爛醉,迷迷糊糊的收到一條簡訊:“鳳蓮,我找到工作了。”是個陌生的號碼。

她知道是發錯了,也就沒理。

可隔幾天,這個號碼又給她發資訊,還給她打電話。電話她沒接,但在資訊的字裡行間,她看出這是一個出外打工的小夥子,給自己女朋友發的,卻發到了她手機上。

“我都分手了,你們還膩歪。我不告訴你發錯了,讓你們也分手。”出於惡作劇心理,林彩依回了這個人簡訊:“在外照顧好自己”。

自此一發不可收拾,她假借著李鳳蓮的身份和這個人以簡訊的方式聊了起來。漸漸,她竟然對這個山裡小夥子著迷了。

這個小夥子說的話帶著傻氣,甚至語句不通,卻是別樣的純情。林彩依猜測他過的肯定不怎麼樣,但這人絲毫沒提過他自己的不快,永遠執著的認定再苦再累也要賺了錢娶“她”過門。

雖然對方真正的表白物件不是自己,但林彩依心裡就是美滋滋的,彷彿遠方有個情郎在掛念自己一般。她也開始以村裡人的口吻變了花樣訴說自己遇到的各種事。開心的,對方陪她一起開心,煩惱的,對方以拙劣的話語開解她。一想起這人,她心理就踏實多了。為了防止穿幫,她一直沒問這人叫什麼名字。

就這樣,兩人聯絡了兩年多。

後來,這人說馬上就要賺夠三十萬了,不想再在外打工了。

林彩依頓時惶恐,如果這人回到村裡,發現他的真正物件根本沒和他聯絡怎麼辦?如果他的物件因為收不到他的訊息變心了怎麼辦?

可是她又不想告訴這人事實,這對他太殘忍了。

想了又想,她把這個號碼設定了黑名單,逼迫著自己不再和他聯絡,就這樣消失吧。卻始終無法原諒自己,心裡滿是對這個山村小夥的愧疚。

臨近畢業,林彩依偶然看到有招收村官的訊息,有一個小村引起她的注意:濟河市楓林縣白楊村。這不正是那個山裡小夥家鄉所在的村子嗎?兩人以前聊天時提過的。

於是,不顧老師、朋友的嘆息和家人的反對,林彩依毅然決然要做一個村官,就去這個村子。

一方面是想當面看看這人究竟長什麼樣,另一方面她想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至於怎樣彌補,她還沒想好,先找到這人,接觸著慢慢來。

問到孟偉家住址,林彩依一路前往。

李鳳蓮正在孟偉家裡,顫抖著穿上衣服,摸著身上的淤青,雙目垂淚。

孟偉已經知道上次是洛川裝殭屍嚇他,可讓他在村裡丟了大人,又看了洛川揍孟秋成,知道自己不是對手,把對洛川的仇恨都發在李鳳蓮身上。

“你不是洛傻子的舊情人嗎?他的女人讓老子玩,過癮不?”孟偉心理近乎扭曲。

任李鳳蓮求饒,也被折騰的滿身傷。

“哭什麼哭?不爽嗎?”孟偉大吼。

李鳳蓮忙擦眼淚,無聲的抽泣:我錯了,洛川,我錯了,如果是你,肯定不會這麼對我,說不定我們已經過上了安穩的小日子。

“記住了,隨叫隨到,如果不聽話,小心你爸媽。”孟偉惡聲威脅。

孟偉說了,如果自己不聽話,就要弄死自己雙親。李鳳蓮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連連哀求:“求求你,你想對我怎樣都行,不管我爸媽的事”。

“知道就行,走吧,我送你出去。”

孟偉又恢復了人模人樣,半拖著李鳳蓮出去。

林彩依就在這時到了孟偉家門口:沒想到他家條件還不錯,是小樓呢,像別墅一樣,也對,他為了賺錢,能堅持三年不回家,普通人做不來,過得好是必然的。

孟偉第一次見到林彩依真容,一見到她的容貌身姿,兩眼發直。

林彩依伸出手:“你好,我是村裡的村官林彩依。”又看看李鳳蓮掛著淚痕的臉頰:她就是李鳳蓮嗎?這是吵架了?難道他們之間真的有誤會了?都是因為我。

再看孟偉,高大英俊,但舉止“木訥”,還真像那個人。可為什麼,沒有一點熟悉的感覺呢,反而覺得完全就是個陌生人。林彩依心中納悶,不管了,是他就行,那種素未謀面卻又覺得熟識的感覺,都是電視上演出來的。她本想撥通那個號碼確認下,想了想,還是放棄,人家正吵架呢,自己還是別添亂了。

孟偉回過神:“你好,你好,我叫孟偉。”握住了林彩依小手,久久不放。

如果能把這個美麗的城市女孩變成自己的女人,那才叫成就感。孟偉有了雄心壯志。

林彩依含笑抽回手:“你們別吵架好嗎?有什麼誤會都是可以解開的。”又叮囑李鳳蓮:“其實,他很想你的。”

孟偉和李鳳蓮都不知道她在說什麼。

林彩依想了想,又說:“孟偉,對不起,你要有什麼事,我在村裡,可以幫你的。走了。”

幫我?她為什麼這麼說?難道她對我有意?孟偉欣喜若狂:“改天來家坐啊!”招手送林彩依離開。

[上一章] [目錄] [加入書籤] [下一章]
推薦閱讀
相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