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財大氣粗?

关灯護眼    字體: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一】

崔頌看了眼紺色華服上的汙漬,一道在前襟,似是什麼油膩的東西;另一道在後衣襬,黏糊糊的一團,正是他的傑作。

這一前一後,竟有幾分對稱。

崔頌收回發散的思維,此時受害的正主已然轉過身,正面與他相對:“衣裳既已不潔,上面的汙漬是一道還是兩道,於攸而言並無區別。”由於發現崔頌未著冠,對方及時改了稱呼,倒未因為年齡差距而輕忽於他,“君既已致歉,實不必再掛懷於心。”

這一番話言簡意賅,體貼周全。且他目含認真,其中誠意幾何,一看便知。

再加上軒然霞舉的外表,崔頌不由對對方升出幾分好感。

同樣是衣著顯貴,這人與那趾高氣昂的蹇碩,簡直天差地別。

崔頌遂不再說場面話。見紺衣男子安之若素,卻是數次無意識地掃向衣裳的汙垢,他猜想對方應是喜好整潔之人,衣裳上多了兩團汙漬的感覺必定很不好受。

於是崔頌開口道:“兄臺此刻不便行動,不若讓在下代勞,喚車送兄臺回去?”

這個時代沒有成衣店,時人弄髒了衣服,要麼回家更換,要麼到親戚朋友家救急。

他跟紺衣男子不熟,邀請對方到自家換衣服反而冒昧,只能幫忙叫輛馬車了。

紺衣男子也不和他作無謂的客套,大大方方地束袖一揖:“有勞。”

然而崔頌很快發現這個時代並沒有“出租(馬)車”這樣的東西,牛車也沒有。所幸這裡就是集市,最東邊的那條街分別設有馬市與車市,他便一路晃盪過去,自掏腰包組了輛馬車出來。

崔頌捏了捏快速乾癟的佩囊,在馬市找了位據說誠信可靠、且願意幫貴人駕車賺點外快的馬伕,跟他描述了具體位置與紺衣男子的外貌,讓他駕車過去。

適才買馬的時候,他聽到集市要關門的訊息,這才想起古代的集市有營業時間的限制。

這會兒開的是早市,一會兒商販們就要收拾東西回家,等到午後開大市的時候再出來擺攤。

原打算優哉遊哉在集市晃一天的崔頌:……

社會大環境他無法更改,只能認命地抓緊時間,選無人的時候摸進一家藥鋪。

“勞藥師看看,這帕子上的究竟是何藥。”

崔頌遞出的,正是昨夜沾上黑暗藥汁的那一塊錦帕。

發須潔白的老者道了句不敢,接過那方絲絹,用手捻了捻幹硬的汙漬,將錦帕浸在水中,舀起一小勺,置於鼻翼下方嗅了嗅。

其後,老者往竹簍裡取了幾根藥草,浸入水中,觀察水色的變化。

“其他的老朽辨別不出,只知這藥方中有酸棗仁、遠志二味,皆是溫平養心的藥物。想來此藥劑應是寧心安神,溫補五臟之用。”

“長期服用,可有殆害?”

“無。只一月停一次藥,不過量即可。”

崔頌又讓藥師幫自己把脈,得出“身強力壯”的結論。這才完完全全地安下心,留下診費離開。

他撩開藥鋪的垂簾,正值早市結束,各商販收攤回家,崔頌便沿著街道一路走回。在經過食肆的時候,一侍從模樣的人見著他,拱手行了一禮。

“贈我家主子良車寶馬的可是公子?”

崔頌有些驚訝,仔細一問,方知這人的主子就是那名紺衣男子。

扯天扯地地寒暄了幾句,那侍從轉入正題,先是朝他表示感謝,而後取出一塊雕刻精美的暖玉,表明是其主人所贈。

崔頌有點懵。他和那紺衣男子不過是萍水相逢,又弄髒了他的衣服,怎麼就贈了一塊名貴的玉過來。

見他遲遲不接,眉眼間好似有推辭之意,那侍從講明原委,這才讓崔頌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原來在這個時候,馬和馬車乃是貴重的東西,雖然沒有漢初那樣珍貴,但也不是一般人能負擔得起的。

紺衣男子本以為崔頌的馬車就在附近,所以才提出用車送他的建議……卻沒想到崔頌一聲不吭,直接財大氣粗地給他定了輛新車。

這就好比在現代,一個人不小心弄髒了另一個陌生人的鞋子,結果買了輛法拉利送他一樣。

何等的土豪與粗暴!

由於對這個時代的金銀價值毫無瞭解,以至於“被土豪”與“財大氣粗”的崔頌在得知真相的那刻差點捂胸口倒下。

他能想象紺衣男子在見到嶄新發亮還散發著漆味的馬車時,臉上的表情有多麼懵逼。

因為他此刻就掛著同樣的表情。

無怪人家要送他金貴的玉佩。對方與他既不認識,又無交情,收到一輛昂貴的車,自然要想辦法送還。

直接還車的行為太過生硬,送錢又顯得庸俗計較,於是只能回之以禮,以同樣貴重的美玉相贈。

想通這一節,崔頌接過玉佩。

預計自己可能已在對方那貼上“人傻錢多”標籤,他小心地問道:“不知貴主人姓甚名誰?”

他拒絕聽到任何熟悉的名字。

那侍從猶豫片刻,似乎因為不曾受過吩咐,不知要不要將主人的名諱透露給他。

而後婉轉地道:“家主黃門郎[1],潁川潁陰人士。”

完全不知道黃門郎乃是官職的崔頌:……???

黃萌(蒙?)郎?

以那人的衣著與談吐,必定出自士族之家,而這個時期的士族不可能給後代起雙字之名,這萌郎(蒙郎?),約莫是某個代號,或者是那人的字。

#不知為何,這兩個字莫名的戳中笑點#。

總之,對於黃萌郎這個稱呼,崔頌毫無印象,也不記得三國潁川名士中有姓黃的人。

這多少令他寬心了些。雖說不小心犯了二,但總歸是以後不會再碰上的不相干之人,這段黑歷史就讓它隨風而去吧。

崔頌心情鬆快地辭別侍從,回到家,正值中午,便喚來喬姬,讓她給自己準備點吃食。

雖說古時的人大抵只吃兩頓,然而上層階級向來是有特權的。不說皇帝一日四餐,像崔家這樣的簪纓世族,明著不敢違制享受皇帝的待遇,私下裡弄些點心開個小灶還是沒問題的。

喬姬端來一盤炙肉與一碟子胡餅,輕輕地擱在案前。

“公子可要喝茶?”

喝茶?吃飯時喝茶對胃不好吧。

崔頌正想搖頭,但一看那炙肉上的油光與焦皮,覺得還是應該泡杯茶,等飯後半小時再喝。

他遂讓喬姬先準備好茶具。

喬姬低聲應諾,在廚房傭工的幫助下端來了一隻……小鼎?

但見喬姬開啟鼎的下格,往裡面加了點薪草,然後點燃,合上格子,往鼎中注水。

過了一會兒,水燒開了,她依次往裡面丟入橘皮、蔥、姜等物。

每丟入一樣,崔頌的眼角就不受控制地狂跳一下。

直到侍女把鹽也倒進去的時候,崔頌終於忍不住開口道:“罷了,這茶暫且別煮了。你去取一壺桂花瓊漿來。”

崔頌這才想起來,他那考古學的爺爺曾經說過,中國最早的茶都是煮著喝的,即把茶餅揉碎,加入蔥、姜、薄荷、棗、鹽等物,或者把茶沫弄成米糊狀……

#何等可怕的黑暗料理#。

雖然明白浪費糧食是件可恥的事,可崔頌實在說服不了自己去喝那又鹹又甜還有點辣的茶。

他正想讓侍女把這黑暗料理倒了,卻見崔琰在這時候穿廊而來,進入廳堂,見著煮茶的小鼎眼光一亮。

“叔父好興致,琰正想煮杯茶喝,不料叔父這兒已經備上了。”

崔頌:……歸你了。

崔頌抿著瓊漿,不能直視那邊吃茶跟吃罐頭一樣的崔琰。

各自吃完午飯(茶),崔頌這邊正飽腹思睡欲,便宜侄子那竟是飽腹思情操。

在崔琰的示意下,他的女侍搬來了一架外表似琴,但是有25根弦的樂器。

――瑟。

崔頌腦中拉起了八級警報。

“君子之近琴瑟也[2],”崔琰饜足地嘆道,對他發出邀請,“左右無事,不如叔父與琰共奏一曲,倒也不負這滿園的春色?”

崔頌:……

又來?!

崔季啊崔季,你知道“琴瑟和鳴”是什麼意思嗎?

【二】

然而這不是元朝,“琴瑟和鳴”還不是夫妻關係的代名詞,崔琰更不會知道這一點。

他只知道,彈琴鼓瑟,音律和絕――能夠與琴藝超凡的叔父共奏一曲,是何等快意之事!

崔頌要是知道他的想法,絕對會把灌進口中的瓊漿如數噴出。

講道理,對上崔琰的這個邀請,他是很想拒絕的。

可他實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

昨天才矇混了彈琴的事,今天若是貿然回絕,會不會讓便宜侄子起疑?畢竟原主可是愛琴之人,一天不彈就渾身不舒坦,突然拒絕彈琴,怎麼看都不對勁……

崔頌還在猶豫,侍女卻把他的沉默當成了默許,麻溜地搬來瑤琴。

崔頌:……靠!

四有三好的崔頌少爺終是沒忍住在心底爆了聲粗。

他不斷對自己強調“冷靜”,任侍女為他淨手,又焚了香,做完一系列儀式,這才將琴放在身前的案几上。

崔琰已經醞釀好情感,將手搭在弦上。

崔頌睜著死魚眼,默默看著華美的木琴。

崔琰開始撥弄前奏,崔頌紋絲不動。

崔琰的瑟音進入正題,崔頌仍然紋絲不動。

崔琰心覺奇怪,抬頭看了對面一眼,卻見崔頌懶懶抬眸,衝自己灑然一笑。

如此,崔琰再怎麼疑惑,也不好直言詢問,只按部就班地鼓完瑟,曳袖一禮。

“叔父……”

“季適才鼓瑟的時候,聽到了什麼聲音?”崔頌不動聲色地搶過話語權。

“這……”崔琰被問得一懵,如實答道,“琰只聽到自己的瑟音。”

“除此之外呢?”

“……”崔琰微愣,見崔頌神色肅然,他認真地思索起來,“琰只顧著指下絃音,倒是不曾注意其他的聲音。”

兩名侍女面面相覷,不由看向堂內的主人。

尚未及冠的少年長髮未束,一身皂色深衣,廣袖曳垂。

隔著香爐嫋嫋升起的白煙,少年唇角的弧度愜意而自然。

“頌心中有一曲,恰能與剛才的瑟音相合,季且聽。”

崔琰目光灼灼地看了過去。

崔頌道:“還請季闔目。”

崔琰聽從地閉上眼睛。

……

一息過去,不曾有聲音傳來。

一盞茶的時間過去,崔琰還是沒有聽到任何琴音。

他忍不住睜開眼,卻見崔頌安詳地坐在原位,兩手垂著,連琴桌都沒有碰一下。

“叔父……”

你倒是快彈啊!――崔頌從崔琰眼中捕捉到諸如此類的焦灼意味,他不慌不忙地朝對方露出一個高深的笑,風清雲淺地說道:

【鑑於大環境如此,本站可能隨時關閉,請大家儘快移步至永久運營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

“曲已罷,季可聽出了什麼?”

崔琰:……

如果崔琰是現代人,他當前的心音絕對會被“你tm是在逗我?”“這什麼鬼”“是我少看了一個季度的美劇嗎剛剛到底發生了什麼”刷屏。

可惜他不是,因而他完全形容不出心中那股子糾纏在一起的詭異感覺,一時間失去了言語能力。

等到崔琰終於反應過來,正要質疑的時候,崔頌摸著琴腹陰刻的隸書文字,及時加了一句。

“此曲,名為‘問心’。”

問心?

再次思索之前的對話,以及讓他閉眼卻不演奏的用意,崔琰似乎明白了什麼。

“叔父……是想讓我拋卻一切雜音,聆聽自己的心聲?”

崔頌笑而不語。

崔琰再度閉上眼睛,神態肅穆而安詳。

暖陽,鳥語,和風,花香。

因匆匆走過花廊而被忽視的一景一物,活靈活現地湧入耳中。

崔琰睜眼,喟然長嘆:“琰懂了。”

這段日子,朝中的局勢愈來愈亂,連帶他的心也躁動不平。

如今靜下來,倒似飲了一口涼水,浮華褪盡,神清氣明。

……

崔頌知道崔琰又多想了,但這正合他意。

他一直堅信――最有效的忽悠,不是千方百計地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而在於無形地引導。根據不同的目的,從不同的角度入手,引導對方去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

畢竟比起別人的觀點,人總是更願意相信自己的想法,甚至對自己的判斷有著謎之自信。

在此,崔頌還要感謝約翰?凱奇的《4分33秒》[3],感謝琴腹上刻著的“問心”二字。多虧了二者帶來的靈感,才叫他在倉促中想到這個方案。

雖然冒險而破綻重重,好歹算是混過去了。

為了不讓崔琰回過味,看出自己純粹是在瞎扯淡,崔頌果斷轉移話題。

“今欲何往?”

崔頌的意思是:你現在準備做什麼?

後面還有一句隨時可接的下文:如果沒什麼事就趕緊走吧,哥頂不住了。

然而崔琰理解成了另一個意思。

“叔父世事洞察,竟已看出琰的去意。”遂拱手表示歎服,“琰欲前往北海,拜鄭公為師。這幾日叨擾叔父,還望琰離去後,叔父多加保重身體。”

顯然,因為“今”字在古言中擁有多重含義,崔琰把他的話理解成了――“你今後打算去哪裡”。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美妙的誤會……

崔頌反應極快,以瓊漿代酒,遙敬對方一杯:“何時啟程?”

幸福來得太突然……他本該為自己不用再應付難纏的“侄子”而高興,結果事到臨頭,他反而有點捨不得這正氣凜然又魯直端方的“侄子”了。

“且等十日。”崔琰接過侍女遞上的玉斗,將鬥中的瓊露一飲而盡,“三日後便是洛陽文會,名士仕子雲集。叔父月韻霞姿,驚才風逸,必能在會上大綻其光。琰總要留下湊個熱鬧,以不負這千載之機。”

……

收回前言。

崔頌面上風輕雲淡,實際上後槽牙都磨圓了。

講真。

崔季,你還是快些走罷!

[上一章] [目錄] [加入書籤] [下一章]
推薦閱讀
相鄰閱讀